中国留学生黄蕾(Lei Huang,音译,)与同居男友伪造信用卡盗刷图利,事情败露后被判有条件释放。不久她以信奉基督教、返回中国后恐遭当局迫害为由,申请难民。但移民官认为她是在送件后才开始上教堂,且声称寄圣经回中国导致家人被捕的说法也不可信,于是拒绝其申请。她不服提起上诉,但法官认为移民官裁定并无不当,驳回其司法覆核申请。
现年28岁中国女子黄蕾于2004年持学生签证前来温哥华学英文,她在2008年的春节庆祝活动上认识名为Jerry的男子,一个月后两人同居。黄蕾声称男友沉溺于赌博,欠下巨款,于是在Jerry指使下,她持伪造信用卡向商家购物,再交由Jerry转售图利。
2008年8月,黄蕾试图将一只无法售出的名牌包向商家退货换成礼卡(Gift card)时被捕。她在法庭承认刑责较轻的未授权使用信用卡资料,而非诈骗,且整个审讯过程从未供出男友Jerry涉案。最后她被判有条件释放,须归还受害商家近1万2000元。
黄蕾指案发后,父亲希望她能上教堂寻求心灵的慰藉并为犯行忏悔,于是她开始信奉基督教,并称声2010年8月她父亲要她寄一些圣经回中国,于是她分三批寄送,但最后一批遭中国当局查获。
同年10月11日她从母亲口中得知父亲被捕,并以妨害社会秩序罪名判处一年劳动改造,当局也行文通缉她。于是黄蕾以此为理由,向移民部申请难民保护。
不过审理该案的移民官认为,黄蕾指盗刷卡是受男友指使的说法与当年法庭证词不同,且她的父亲若真的从2003年开始参加地下教会,不太可能会要求女儿用邮寄方式送圣经。
而她自称在判刑后不久开始上教堂,但所提交的证明却显示最早是从2011年3月开始,亦即送件申请难民后4个月,移民官合理怀疑她上教堂只是为了取得移民身分。此外,黄蕾所提交的文件全无防伪机制,极可能伪造,于是拒绝其难民申请。
她不服提起上诉,但联邦法官认为移民官根据诸多事证怀疑申请人说法的可信度并无不当,因此维持原判,驳回其司法覆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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