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海关已经于2012年6月1日起执行去美国购物免税新规定。 根据加拿大边境服务处规定,加拿大居民到美国购物,根据离境时间不同,个人的免税额也不同。加拿大居民入境时须把所购货品随身携带,供海关人员检查。
离境不足24小时的加拿大居民没有免税额(同旧规定一样,未改变),也不能携带烟酒入境。
离境超过24小时但不足48小时者,每人有200元的免税额(旧规定是50加元),仍不可携带任何烟酒入境。
离境超过48小时或以上者,每人可以享有800元的免税额(旧规定是400加元),入境时所购商品要随身携带。符合各省法定年龄者,最多可带200支香烟、50支雪茄、200克烟草以及200克烟草制成品。酒类方面,也可携带1.5公升葡萄酒、1.14公升酒精饮料、总共不超过1.14升的葡萄酒和酒精饮料,或者24罐每罐不超过355毫升的啤酒或不超过8.5毫升的啤酒。 离境7天以上者和离境超过48小时的免税额一样,都是800元(旧规定是750加元),享受和离境超过48小时相同的酒类和烟草的免税额。
离境日期的计算方法,不包括离开加拿大的当日,但包括返回加拿大的日期。举例说,如果某加拿大居民在某月7日离境,至当月14日为止计算,为离境7天。
加拿大边境服务处表示,个人免税额只用于个人,不可相互转换。即是说,即使同车有4人游客,但关员在查询时仍以每人的免税额为标准,并不是计算全车4人总共的免税额。另外,儿童也和成人一样,根据出境时间不同,有相对的免税额,但所购商品应为儿童本人专用。
另外,根据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S),凡购买的货品标签上印有“加拿大制造”、“美国制造”或者“墨西哥制造”的字样,该件商品则可以免除关税。但如商品总额超过个人免税额,即使该件商品是在以上三国制造,仍要交税。
当你从美国或其他国家返回加拿大时,即使你只离境几小时,或离境24小时获得200元免税或48小时获得800元免税额,你购买的普通商品只需要缴纳省税和政府税。很少有加拿大人知道有多少种商品根据海关关税法可以免税,但这并不奇怪,即使是海关官员在没有调查前,也说不出来。
这些都基于国际关税协定以及加拿大与其它国家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从一些发展中国家购买的商品也不需要缴纳关税或缴纳很少的关税。从美国,墨西哥,智利和哥斯达黎加等这些与加拿大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的商品通常是免税的。这就表示,Taxco的珠宝首饰或美国企业生产的New Balance跑鞋都可以大胆地购买,不用担心在边境或机场缴纳大批税费。
官员们建议购物者如想在入境时省钱,最好在离开家前仔细调查一下。
热线电话是边境信息服务电话――1-800-461-9999。更有耐心的购物者可以看看海关关税税则说明或登陆加拿大边境服务网站。(http://www.cbsa-asfc.gc.ca/trade-commerce/tariff-tarif/tariff2007/01-99/tblmod-1-e.html)。
我们节选了一些通过美国-加拿大边境时的免关税商品(省税和政府税还是要交的):
手机;
古董;
书籍;
烤炉;
面包机;
电熨斗;
台球桌;
电子游戏;
办公家具;
国际象棋;
人造圣诞树;
滑雪板或雪靴;
大多数原创艺术品;
玻璃器具(包括水晶器具);
SLR相机和一步成像照相机;
未镶嵌的钻石,珠宝和宝石;
人工合成材料的高尔夫球袋;
美国或墨西哥的几乎所有商品;
玩具,包括智力玩具,火车,洋娃娃,人形动作玩具。高尔夫球包,微波炉,塑料玩具,收集,游戏光盘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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