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警方一向坚持说,没有警员每天必须开出多少交通违规罚单之事,而且规定罚单配额也违反警方的政策。可是,最近多伦多警察局第31分局一位警长(sergeant)以备忘录形式通知属下警员,每天必须完成开具罚单定额。
第31分局的这位警长在日期为4月25日的备忘录上写道:执行交通法的警员每天应该开出25张罚单;负责处理交通事故的警员,如果当天没有撞车事故要处理,也要至少开出10张罚单。
在多伦多太阳报发现这份备忘录后,警方回应说,这不是31分局的固定政策,而是该分局为因应当地社区反映在学校区内交通违规现象严重,而採取的临时加强执法措施。
多伦多警政委员会主席穆卡吉表示,停车执法员有每日开罚单定额,但对警员绝对没有开交通违规罚单定额的规定。
虽然警方没有为政府增加财政收入的义务,但警员开出的交通违规罚单是地方政府一项重要财源,市政府在编制预算时也同样将之列为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据多伦多太阳报引用一位前警员的话说,一些交通警察,在除去开销后,每人每年开出的交通违规罚单,可为市政府带来超过21万6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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