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多前安省省警范武在执行公路临检任务时遭70岁的普雷斯顿开枪打死,普雷斯顿四天后也在医院内死于枪伤。这一事件的死因调查庭陪审团13日提出15项建议,但其中没有范武遗属及安省法医办公室提出的「驾驶遭警察截停时不得离开汽车」的建议。
范武的遗孀海瑟说,这15项建议都很好,比如加强宣导,让人们知道被警察截停时,不要离开汽车,但缺了那条最能保护执勤警员的建议,令人感到美中不足。
代表安省法医办公室的法律顾问波兰德也说,他不止一次强调,修改现行法律,增加「遭警察截停时驾驶不得离开汽车」的条款,对执勤的警员和被截停的驾驶的安全都有好处,可很遗憾的是,陪审团作出的15项建议不包括这一条。
他指出,仅仅是加强宣导,让人养成驾车遭警察截停时不离开汽车的习惯是不够的,如果当时就有「驾驶遭警察截停时不得离开汽车」的法律规定,范武看到普雷斯顿下车便会提高警惕,因而可能两人都不会殒命。
2010年3月8日,属于休伦县(Huron County)省警分局(OPP Huron County detachment)的范武,奉命在温斯洛普社区(Winthrop)附近一条乡间公路上,拦截涉嫌触犯家庭暴力罪的普雷斯顿驾驶的小型卡车。当时普雷斯顿步下汽车就开枪,在西贡出生的范武猝不及防,身受重伤,但他仍奋力还击,双方爆发枪战。结果在与范武的枪战和随后与增援警员的交火中,普雷斯顿也身中八弹,四天后死于医院;范武则因头部和颈部中弹当场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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