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夏季死于车祸的公车女乘客遗属,31日入禀法院控告多伦多公车局(TTC)等机构和个人,索取425万元的经济赔偿。
2011年8月30日,一辆公车撞到一侧的吊车,当时坐在公车后部的43岁女乘客彼德罗娃,因遭到猛烈撞击不幸身亡。该公车上的其它13名乘客也不同程度受伤,有的鼻子被撞破,牙齿断裂,还有乘客颈部受伤。该公车的驾驶安士沃斯事后被控疏忽驾驶导致他人死亡、拥有大麻的罪名。
递交给安省高等法院的诉状,将公车驾驶安士沃斯、TTC、那辆吊车的司机帕森斯、吊车的东主安赫斯特吊车租赁公司都列为被告。诉状指控公车局疏忽职守,听任吸过大麻而神智不清的安士沃斯驾驶公车,和将大麻带上公车。
该诉状又指控,驾驶吊车的帕森斯突然放慢车速,并疏于观察,拥有该吊车的赫斯特吊车租赁公司则未能妥善保养那部吊车,并允许一名能力不足的驾驶操作,因此也都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
彼德罗娃与丈夫移居加拿大不久,身后留下一对未成年的儿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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