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8日发生在士嘉堡的华裔夫妇涉嫌虐待家中老人案昨日尘埃落定,涉案男子严光(Kwong Yan)在法庭认罪,并被法庭当场释放,但须“守行”一年。此前同样涉案的他的妻子谭琪云(Qiyun Tan)已在今年4月获保释,其控罪也同时被撤销。
此案发生在2011年2月28日,在士嘉堡McCowan Road和Finch Avenue East附近的一对名为严光和谭琪云的夫妇,让68岁的患轻微老人痴呆症的母亲住在没有保温棉措施的车库内,警方发现后这对夫妇被逮捕并控以未提供生活日用品和刑事过失造成人身伤害罪。
受害人儿子的房子(本网资料图片)
老人被发现时就住在这间车库里(本网资料图片)
据多伦多42分局Mike Stone警长介绍,严光43岁,谭琪云28岁。受害人的儿子严光2月23日发现老人昏迷致电报警,紧急救援人员到场时,老人神志不清,脚趾疑冻至长有冻疮,救护员接触老妇的皮肤时亦感到冰冷,相信她没有进食,立即将她送住医院,并在深切治疗室救治,期间被证实中风,一度要依靠医疗系统维生。据悉老人于2010年秋季证实患上轻微老人痴呆症并需要服药,自去年11月被儿子和媳妇搬进了没有保温棉的车库至今。车库环境简单,胶合地板,没有保暖设备,暖气是利用一部抽气扇连接屋内洗衣房干衣气槽。车库内也没有照明设备,相信老人到了晚上所有活动都要摸黑进行。老人被发现当天刚巧是多伦多发出严寒警告,警方发现车库的温度,比房屋内温度相差接近20度。
严光虐母不成立:判刑8个月
10月11日,此案主控官Tony Loparco在士嘉堡法庭表示,事实跟表面看到的完全是两回事。他指出,从受害人68岁的冯金登身上有瘀痕的多帧照片看,其实跟其子无关,因为那是她接受针灸治疗留下的痕迹。警方未有向任何人提出涉及虐待他人身体的指控。
严光昨天承认未能提供生活需要控罪,特别是在2011年2月22日到23日没有在车库内提供暖气。他透过一名粤语翻译员表示:“对母亲受到的对待,深感内疚。”说此话时头部低垂。
主控官Tony Loparco形容冯金登漫长和复杂的病历,由她在原居地中国已经开始,到1999年抵达加国跟儿子同住,从未间断,之后健康状况持续恶化,到了2010年秋天,她已经无法走动,须要依赖轮椅代步。冯金登其后已经不能自理,甚至大小便失禁。她对自己的情况感到尴尬,也不想孙女目睹她陷入如此景况。严光跟妻子一直尽力将母亲抱上家中的二楼沐浴。冯金登则要求将她送返中国。
被告夫妇过堂时的面容。 (CTV画面)
辩方律师Jack Pinkofsky解释说,严光目睹母亲情况感到心碎,准备替她在车库内另辟房间,让她可以避开家人目光。他用尽方法为母亲提供一间有暖气供应,可以住得舒适的房间。
法官Timothy Lipson形容该案是关于“一名母亲一直得到儿子尊敬,虽然她身体衰弱,疾病缠身,但儿子竭尽全力好让母亲感到舒适,可是在某一次却未能为她提供生活所需。” 法官同意控辩双方的立场,将严光判刑8个月。他之前没有案底。由于严光已被拘留8个月,已抵消所需刑期,故法官将严光当庭释放,但要守行为12个月。
主控官表示,冯金登当日虽然已从过低体温恢复过来,但因为患有失智症,无法为本身的护理作决定。她现时入住士嘉堡一所长期护理院。
岳母撑女婿,妻子挺丈夫:认罪不代表真正有罪
昨日,严家共有10名亲友到场,以示支持。至于一直拒绝接受传媒访问﹑严光的岳母也罕有开腔,在法庭门外表示:“老实说,我的女婿绝无做了对不起他母亲的事情,他具备了孝顺母亲的美德。”
严氏夫妇各被警方控以未能提供生活所需,以及刑事疏忽导致他人身体受伤两项罪名。严光昨天在庭上承认较轻的的未能提供生活必需的罪名,而法官则认为那不构成虐老。过去严光一直坚持自己清白,拒绝认罪。
严光妻子谭琪云在接受明报访问时说:“我丈夫虽然认罪,但并不是真正有罪﹗最重要是我们一家人现在可以在一起,已经好开心,以后可重新展开新生活。由于大半年没有见过女儿,我丈夫昨天回家后,整晚都揽着女儿不放。”
谭琪云说,这次事件是飞来横祸,但她就不愿进一步评论事件,毕竟事情已经过去。目前,他们只希望一家人能齐齐整整展开新生活。在谈到家庭财政方面有无问题时,谭琪云说,我们只是打工仔,我自己被囚了个几月,我丈夫也监禁了8个月,我们又要供楼,财状当然有压力。不过,丈夫的老板已经来电,允许他返工,所以工作不成问题。她续称,丈夫是一个好有家庭观念的人,好痛惜家人,坐牢期间,不能与家人见面,难免有压力,人也消瘦一点,但精神还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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