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商标、商品包装、甚至广告文宣疑似遭其他同业盗用,安省花旗参业者大山行已正式循法律途径要求涉侵权者停止使用混淆的品牌名称及包装,并于24日召开记者会向公众说明。
大山行副总裁叶姚翠华表示:「透过消费者的反映,有其他贩售花旗参的业者使用与大山行十分相似的商标、外包装在市面上贩售花旗参,经过查证后发现,该业者甚至使用虚假的词句企图混淆及误导消费者。为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及安全,并维护大山行的商业信誉与服务品质,因此特委聘律师于6月份对该业者提出法律诉讼,进一步发表公开声明,以正公众视听」。
叶姚翠华(左)手持大山行花旗参外包装,与叶轩豪(右)手中的天心行外包装进行对比。
在大山行的声明中指出:「在花旗参的包装盒方面,天心行以与大山行极为相似的红底烫金商标字样做为外包装,并宣称其始于1975年;字体方面,天心行刻意选用与大山行相同的字样、字体与颜色;天心行印在外包装的英文是GREAT CANADIAN GINSENG,而大山行的则是CANADIAN GINSENG;天心行甚至连塑料袋的花旗参图样都抄袭大山行」。
大山行进一步强调,大山行是整个安省仅有的两家具有安大略省种参者协会(OGGA)授权使用该协会跑参商标的华裔花旗参业者之一,「天心行则因未经授权私自使用OGGA跑参商标,直至早前遭到OGGA的警告才未再使用」。
昨日的发布会,为大山行设计图样包装的美术设计业者,亦有到场支持大山行拥有使用该设计的正当性。业者代表蒋佩雄声明指出,该公司与大山行有长久的合作关係,大山行也具有使用该设计的合法性。
在法律的部分,大山行总经理叶轩豪则说,大山行已于6月底收到来自法院的受理案号,因此本案已确定进入法律程序。大山行目前仍无法估计经济上所蒙受到的损失,将要求天心行禁止使用混乱品牌名称,以及不得抄袭大山行的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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