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昌星败诉后,随时可能从菲沙区域惩教中心直接遣返中国。(记者周化尧 摄影)
移民及难民局(IRB)裁审员两次裁定远华走私案主嫌赖昌星保释,但都在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紧急上诉後,遭联邦法院法官驳回,直到20日的第二次裁决书中才表示,如果赖昌星的延缓遣返申请获准,才能离开菲沙区域惩教中心,但赖昌星确定败诉,料将直接从惩教中心遣返中国。
移民及难民局裁审员本月12日下午裁决赖昌星可获保释,但加拿大边境服务署立即以裁审员未尽审查责任、赖有高度潜逃风险,以及一旦潜逃後果不堪设想等理由,要求暂缓保释。联邦法院法官於当晚做出判决,驳回赖的保释裁决。
依加国司法程序,七日後(即18日)举行暂缓保释判决覆核聆讯,在连续三天的冗长聆讯之後,移民及难民局裁审员虽增加条件,仍再度做出让赖昌星交保的裁决,但边境服务署随即以同样理由再度上诉,并获得联邦法官同意,续押赖昌星。
联邦法院法官在两次判决中,都认为赖昌星一旦於21日举行的延缓遣返聆讯之前交保,具有高度潜逃风险,况且交保日距离延缓遣返聆讯不过数日,在考虑、比较和平衡与讼各方所受影响之後,认为赖昌星应该继续留在惩戒中心,除非他延缓遣返获准,才得交保。
但因法官已驳回延缓遣返,赖昌星仍须在押,预料将直接从菲沙区域惩教中心送至机场遣返中国。
赖昌星遣返 加国松口气 中国挣口气
姜闻然认为遣返赖昌星案尘埃落定,加中双方里子、面子兼顾。
亚伯达大学政治系教授姜闻然表示,赖昌星这次若遣返中国,对加中关系肯定会有正面助益,中国则从交涉赖案过程中学得经验,补强本身司法制度缺失,适时妥协,对於中方未来引渡外逃罪犯回国也有一定帮助。
兼任加拿大亚太基金会高级研究员的姜闻然指出,中国对於西方国家政治、司法分立原本即抱持质疑态度,赖昌星羁留加国12年,一直是加中关系的烫手山芋,这次加国外长上任未久即赴中访问,赖案又「碰巧」此时出现新进度,自然会被中方解释为加方在双边关系上有更积极作为。
姜闻然指出,赖昌星若遣返,不仅哈珀政府可「松了口气」,也为长期争取遣返赖的中国政府「挣了口气」,双方里子、面子兼顾,也有助於消弭彼此在长期以来在政治、外交和遣返议题上的心结和障碍。
至於赖昌星遣返後对中共政局的影响,姜闻然认为,如果是五年前遣返,或会造成实质冲击,但当年涉及远华案的政界高层如今非退即下,加上新一代领导班子几未涉及,因此影响更小。不过,姜闻然表示,中共政治原本就充满不确定性,赖昌星遣返後,为求保命,是否会与当局合作,成为斗争工具,有待观察。
姜闻然指出,中国司法制度当然仍有待改革之处,但过去20年来已有长足进步,加国过去曾协助培训中国司法人员,期间也发挥一定功能,加方与其在个别案件上要求中方让步,不如从培训工作上发挥更大的长期影响,并更深入了解中国司法现况,未来双方在合作处理司法案件时,除政治意愿之外,也更容易从制度上挂勾,甚至可就防堵金融罪犯达成具体合作协议。
姜闻然表示,加国在赖案上可说已完全尽到司法义务,中国也应从中学得教训,承认并改善自身制度上的缺失,未来处理类似案件时,亦适时发挥弹性,相信都有助把潜逃在外的经济犯引渡回国。
赖缠讼多年 已走到尽头
钱路律师指出,加拿大重视人权,对可能在遣返後遭虐人士会在司法程序上提供充分上诉机会,但赖昌星案已走到尽头。
移民律师钱路指出,赖昌星申请延缓遣返遭法院驳回,就法律上而言,仍可上诉,但程序上必须先执行遣返,一旦遣返後,中国肯定不再放人,因此赖昌星在加拿大司法制度中钻营多年,到此可说已走到尽头。
钱路表示,联邦法院这次判决结果大致合理,即使其中或还有瑕疵,但也可看做是走完「最後一关」,赖昌星几已肯定要遣返中国。他指出,虽然赖昌星在程序上仍可上诉,但须先遣送出境,只有上诉成功後,加国才会再出钱把他接回,继续後续的法律程序,但就实际层面来说,这些情况发生机率都微乎其微。
赖昌星代表律师梅塔斯日前接受本报访问时已表示,如果21日申请延缓遣返聆讯败诉,他不会再上诉。
赖昌星从申请难民、延缓遣返到遣返前风险评估,透过加国法律制度一再上诉,前後长达12年,引来不少质疑和批评。钱路则指出,加拿大最高法院过去曾有一判例,「对於愈是可能在被遣送後遭到残酷惩罚的人士,愈要给予完整的程序保护」。
钱路表示,加拿大重视人权,司法公正独立,对那些可能在遣返後遭虐人士,都会在司法程序上提供充分的上诉机会,但并不代表对他们提供更多实体保护。
至於加国司法制度因此「花大钱」是否值得,钱路表示,这要由选票决定,也就是国会来决定是否须修法,但在法令变动之前,众生平等,即使总理或内阁部长亦无权干预。
他也指出,由於加国司法制度是全面向,并非针对特定国家情况制定,在这一情况下,短期内若再有中国贪官循赖昌星模式,来加钻营司法缝隙,同样戏码恐怕仍难避免。
另一方面,钱路也指出,赖昌星案对中国司法制度其实也是一个棘手问题,因为中国透过对加国提出的保证,其实也就间接承认本国监狱管理系统有缺失,加上授予赖昌星「免死金牌」,如果再有中国贪官潜逃来加,恐怕亦会援例在加国司法制度中缠讼。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