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已在前晚火速判决,及时阻止赖昌星的获释。法官奥赖利(Justice O'Reilly)在昨日发出的判决书中指出,赖昌星有可能很快被遣返,任何脱逃的可能所导致的后果将非常严重,「如果现在不阻止释放,有可能造成无法弥补的后果」。
移民及难民局(IRB)前日下午作出让赖昌星保释外出的判决后,移民部不服判决,在傍晚紧急入联邦法院,要求暂缓赖的释放,且对IRB释放决定提出司法覆核。
法庭纪录显示,联邦法院在前日下午6时18分至7时进行了42分的聆讯,由代表移民部的司法部律师帕克(Helen Park)、赖的律师拉森(Darryl Larson)出席。法官奥赖利在8时20分作出判决,接受了移民部的申请,赖昌星因此无法获释。
根据判决,赖昌星将会被继续关押到下次拘留聆讯举行(预计19日),或是直到司法覆核有结果。
质疑难民局委员未尽责
移民部主要上诉理由,IRB审裁委员金格(Leeann King)不参考之前其他审裁委员对赖昌星潜逃可能的评估,且未提供令人信服的理由就作出结论说「赖昌星不再有脱逃风险」,显然未尽到审查责任。对于「IRB委员未尽责」的部分,法官奥赖利也表示严重关切。
另外,法官奥赖利在判决理由中说:「由于赖昌星有可能很快被遣返,所以联邦法院暂缓赖的遣返,也只是非常临时的措施,在这个时候,任何赖会脱逃的可能,后果均可以非常的严重(grave concerns and potentially serious consequences)。」
奥赖利强调,他虽然还未见到有关赖昌星会脱逃的证据,然而,随遣返日期的逼近,赖会脱逃的机会也会改变。他因此不能接受IRB审裁委员金格未深入研究这些可能,就作出决定的做法。
赖的代表律师拉森说,除非赖昌星能够在这一周内,获法院排定司法覆核的聆讯时间,且在司法覆核时胜诉,才能离开目前被关押的北菲沙预审监狱(North Fraser Pretrial Centre)。
赖昌星反复要求:被捕的事情不要告知中国
根据移民部官员向法庭提供的证供,移民官当日与懂中文的另一名官员,亲自到赖昌星的家,将第二次遣返风险评估的报告交给他,并即时进行逮捕,而在过程中赖昌星曾多次要求「不要让中国政府知道他被逮捕的消息」。
移民部入联邦法院要求颁令停止释放赖昌星的文件中,有一份是代表移民部到赖家的官员夏普卡(Cheryl Shapka)的报告,夏普卡负责通知赖昌星有关风险评估遭拒、且会被遣返,接逮捕赖昌星。报告详细描述了当日到赖昌星住处亲手递交第二次遣返前风险评估报告时的经过。
移民官亲自上门逮捕
夏普卡说,7日当天,在她收到报告后,即与另一名会说广东话的费姓官员,一同在12时35分,抵达赖所住的柏文大楼。等了20分,才等到大楼的管理员回来,开门让他们登上23楼,到赖昌星所居的单位。
当时赖昌星一个人在家,费姓官员道明来意后,赖开门让他们坐下。接夏普卡将报告交到赖的手上,告诉他第二次申请又失败了,她还问赖是否仍认如果返回中国将遭到虐待,赖昌星立即强调「一定会的」。
夏普卡接告知赖昌星,他会在很短时间内被遣返回中国,赖这时好几次打断翻译员,强调一定会上诉,又说反正他看不懂文件,所以他也不想讨论有关遣返前风险评估结果的内容,也不想收报告,要官员直接交给他的律师。
被通知短时间内遣返中国
在下午1时05分时,官员正式将赖昌星逮捕,这时赖交代「不想让中国政府知道他已被逮捕」,且要求与他的律师马塔斯谈话。
赖昌星后来打电话给二儿子赖明明,告诉赖明明通知马塔斯有关他被捕之事。由于担心自己对情况的理解会有差错,赖昌星还请夏普卡直接告诉赖明明当时发生的状况。
逮捕的过程顺利,赖昌星还要求换了衣服再出门,夏普卡也没有异议,后来赖被戴上手,被载到位于温市中心的CBSA办公室,当时已派有一名会说普通话的翻译员帮助他,接受讯问,他此时也再要求别将他被捕的消息告诉中国政府。
每名被捕即将遣返的人士,依规定均需要签名同意「申请」旅游文件,但赖昌星一度拒绝,在与代表律师马塔斯(David Matas)谈过话后,才同意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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