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竞争局周二裁定﹐加拿大贝尔电讯公司(Bell Canada)用广告误导消费者﹐在100行小字隐藏额外收费﹐须付1000万元罚款。
竞争局指出﹐从2007年12月起﹐贝尔的许多服务收费超过广告标价﹐包括家用电话﹑互联网﹑卫星电视与无线电讯。
它又说﹐贝尔广告列出的价格??不是实际费用﹐例如解码盒租赁﹑电话与数码电视服务有指定额外收费﹐埋藏在免责声明小字行间﹐消费者看不到。
竞争专员艾特肯(Melanie Aitken)说﹕「假如你要宣传收费﹐最好写出实际收费。你不能打出免责声明﹐在广告列出一些不是人人可以享受的价格。在这个案例中﹐消费者必须小心查看100行或1600个小字﹐才能找出确实收费。」
贝尔公司同意缴付1000万元罚款﹐这笔款项是《竞争法》允许的最高罚款。贝尔公司也答应﹐在60天内修改它的误导广告。
艾特肯说﹕「这是同意罚款金额的首宗个案。」
竞争局列举一些例子﹐解释贝尔的广告如何误导消费者。它说﹐贝尔网站广告宣传套餐收费﹐包括家居电话﹑互联网与电视服务﹐最低每月69.9元。但月费加上指定额外收费﹐最低收费实际是80.27元﹐亦即高出15%。
艾特肯指出﹐贝尔也提供住家电话服务﹐月费14.95元﹐但加上指定额外费用﹐实际月费约多出20%。
贝尔发言人兰顿(Mark Langton)说﹐他们的电讯公司不同意竞争局的裁决﹐但宁可交罚款﹐解决问题﹐不想拖拉﹐耗费巨款打官司。「广告打出免责声明﹐是加拿大电讯市场和其他许多工业普遍的做法。」
艾特肯表示﹐商界借用免责声明解释价格﹐做法不可接受。她希望千万元罚款发出一个信息﹐传给电讯工业以外的企业。她又说﹐贝尔公司支付的1000万元罚款存入政府帐户﹐贝尔还要承担竞争局的10万元调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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