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多伦多警员去年拘捕及盘问一名偷窃案疑匪时﹐用电枪顶疑匪阴部作出恐吓而被检控﹐昨天法官以他作出恐吓时有健康上的理由﹐判他有条件缓刑而获释。
这表示该名警员可以毋须坐监﹑没有刑事案底﹐以及应该可以保住其工作。在审讯期间﹐该名警员停职留薪。
警员被控用电枪顶着一名偷窃案疑犯的生殖器﹐逼他作供。(CTV画面)
涉案的是38岁警员霍明纳克(Christopher Hominuk)﹐昨天被法官判以缓刑9个月﹑50小时社区服务﹐以及罚款500元。此外﹐他不准与受害人接触。
安省法官弗雷泽(Justice Hugh Fraser)昨天作出裁决时表示﹐被告的行为是受到健康问题所影响。被告患甲型糖尿病﹐在事件发生时没有吃东西﹐血糖过低。
被告承认一项恐吓伤害他人身体罪名。
事发去年5月24日﹐当时被告奉召到怡陶碧谷调查一宗劫案﹐拘捕了两名疑犯后﹐警车的保安摄录机拍摄到被告以电枪顶着其中一名疑匪的颈部﹐要他作供,又用电枪顶着另一名疑匪的生殖器官而作出恐吓﹐称假如他们不合作﹐他就会发射。但最终被告没有发射电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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