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税务局在为纳税人提供服务的绩效考评中给自己评出A的高分,但其内部的一份独立审计报告却指出,这种评分方式有蹊跷,评出来的分数有灌水嫌疑。
加拿大税务局去年秋季说,在向纳税人就联邦货服税(GST)和统一销售税(HST)的问题做书面裁定和解读方面,税务局表现优秀。
加拿大税务局官员2006年承诺,该局在45天内对纳税人的咨询做出书面响应的比率要到达80%以上。在最近呈递给国会的年度绩效报告中,该局声称,在45天内对纳税人做出回应的比率已经达到93%。
加拿大税务局内部审计机构通过另外一种的独立评分后指出,以上评分有灌水,加拿大税务局在同一时间期限内作出响应的比率仅有74%,远远低于其2006年设定的标准。
审计员发现,加拿大税务局在评分过程中没把渥太华总部处理纳税人书面咨询的时限计算在内,仅计算温哥华、哈利法克斯等全国九个地区办公室接受和处理的案例。如果把渥太华总部的绩效列入考评,加拿大税务局总体反馈比率则降低15个百分点。
加拿大税务局在考评自己的过程中还有蹊跷:他们从把纳税人咨询输入计算机的日期作为反馈起算时限日期,而非以收到纳税人书面咨询日期来计算。审计员按照该局收到纳税人书面咨询的日期起算,其在45天内反馈纳税人的比率则再降五个百分点。
加拿大税务局在上个财年中总共做出涉及GST和HST案例的约3700个裁定和解读,其中有两成多来自渥太华总部。
该局内部审计机构在今年1月公布的报告中敦促他们要以收到函件的日期起算反馈纳税人书面咨询的时限。
加拿大税务局今年1月接受了这个建议,但拒绝了审计员要求把渥太华总部的表现也纳入考评的建议。
加拿大税务局发言人卡利斯(Noel Carisse)透过电邮响应说:「总部的裁定和解读涉及复杂技术性内容,常常涉及政策性问题,有些问题牵涉复杂的法律内容,因此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获得解决。」
加拿大税务局官员也表示,今年12月会制定出一个内部时限措施,供渥太华总部参照使用。
卡利斯指出,自从安河和卑诗省实施HST新税制以后,加拿大税务局去年收到大量的纳税人书面咨询,但随着民众逐渐熟悉新税制下的义务和权益,这种咨询开始减少。
加拿大税务局每年大约要回答纳税人10万个涉及GST和HST的电话咨询,该局在审计报告中指出,这些电话没有获得质量和准确性的跟踪。
加拿大税务局管理层解释说,对电话咨询质量的跟踪做法2004年被取消,以便节省开支,但现在该局正努力寻找办法来跟踪明年地区办公室的电话咨询质量。
审计员指出,如果诸如此类的电话咨询质量等其他参数没有纳入绩效考评范围,加拿大税务局公开的自我评分的准确性肯定让人生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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