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一对来自香港的华裔夫妇帮助一菲律宾裔女子自香港进入加国后,涉嫌以奴役方式强迫她从事家庭保姆工作,一年365天每周7天不分昼夜劳动。温市警方认为菲佣被人强迫成为“家奴”(domestic servitude),控告这对夫妇两项偷运人口的相关重罪,两被告将于本月22日在省级法庭提堂。而遭奴役的38岁菲裔女子现已获得加拿大合法居留身分。该夫妇则向传媒宣称无辜,认为事件对自己的生活已造成困扰。
警方控以偷运人口重罪
温哥华市警局发言人Jana McGuinness表示,华裔女子禤爱玲(Oi Ling Nicole Huen,译音)以及男子柯耀昆(Franco Yiu Kwan Orr,译音),涉嫌在2008年从香港带一名菲律宾女子进入加国,警方指女子被强逼成为家奴。该名菲律宾女子现年38岁。
麦吉尼斯指出,警方是在去年6月前往温东Grant街3100号路段处,调查另一宗不相关的事件时,发现屋内一名菲律宾女子持有过期的旅游签证,在加国非法居留。她指警方调查后相信该名菲律宾女子在这间房屋内被迫照顾屋主一家人,一星期工作7天,不分日夜的工作。她称该名菲佣有得到工资,但不愿说明工资的具体数目。
麦吉尼斯说,该名菲佣进入加国后,护照涉嫌被扣下,而菲佣也因为害怕遭到遣返,因此未有主动向当局举报。但麦吉尼斯也透露,该名菲佣在香港时,也是帮这家人工作。
Jana McGuinness认为这是非常罕见的偷运人口控罪,而且温市警还是首次因为这种家奴事件对疑犯提出检控。至于菲律宾女事主,目前仍在加国。
当事人称无辜 女户主是地产经纪
禤爱玲是温市的地产经纪,该房屋前有她售屋的招牌。据本地电视台Global TV报道,男户主柯耀坤称有3个孩子需要抚养,他成为加国公民已有31年,与妻子一直努力在温哥华生活,不知为何会被控告。柯耀昆否认扣押任何人的护照,称警方在没参考他的说法前便将案件公开,只听对方片面之词,对他很不公平。
柯耀昆对24 Hrs报透露,他的3名子女分别是6岁、4岁及3岁。他说,当初在香港时与一名菲律宾女子有家佣合约,工作了一年。当他们搬家到加拿大时,为该名女佣担保申请为期6个月的旅游签证,当初说好只需要她6个月,之后准备送她走,但是她拒绝,她只要跟我们家一起住,这就是双方的协议。他对24 Hrs否认该名女子是替他们工作,“我自己都是赚时薪12.5元的薪水,我怎付得起请她?”
偷运人口属重罪 最高可罚款50万囚10年
据明报报道,移民律师王仁铎指出,在此案中警方提出的是移民法第117条,有关故意组织、引诱、协助或教唆,未持合法证件人士入境加国的条文,属于偷运人口(human smuggling and trafficking)的重罪,轻者可被判罚款10万元,或监禁两年;若属于严重情况,罚款最多更可达50万元,或监禁十年;再犯者最高罚款100万元、入狱14年。
王仁铎表示,如果是以旅游签证入境者,不能担任家佣,而是必须是申请工作签证,例如申请住家护理(live-in caregiver)的签证,才能在加拿大工作。
本地保姆请不起 黑工有市场
有在大温地区提供专业保母家政服务,以及以女佣为由代理海外人士来加工作签证的本地业界人士表示,因本地正规保姆费用较高,导致很多雇主在海外找保姆,然后申请访问签证而非较难获得的工作签证来加。也有雇主在本地寻找黑工,令本地家政市场较为复杂混乱。
一位本地家政公司负责人坦言,很多雇主之所以违法找保母,主因是由于本地正规保姆太贵。 她具体解释说,以雇主不包食宿的本地正规保姆来说,按每周5日,每天8小时工作计算,雇主即使支付8.75元的最低时薪,每月也要支出约1,615元。另外,请保姆的家庭大多为夫妻两人均全职工作,他们每天上下班如果平均各需一个小时,这两个小时请保母则需要支付加班费,如此计算每月雇主要支付近1,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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