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多伦多市议员贝梅克(Glen De Baemaker)透露将于本月在市议会议程中,推出与安省布兰特福特市(Brantford)类似的「禁止拥有、贩售、购买及食用鱼翅」的法案,多伦多市餐馆业者视此为不公平法案,华裔市议员则有人支持,有人暂不表态。
安省华商餐馆会会长陈勇仪表示,提出此议案的市议员,可能对鱼翅在中国饮食文化中所占的地位不甚了解。此外,鱼翅不是有毒物品,没有禁止贩售或食用的理由;其次,如果要禁鱼翅,也应该由联邦来立法全面禁止,否则多伦多的食客都去周边地区如密西沙加吃鱼翅,对多伦多的业者极其不公平,更伤害到多伦多地区的经济发展。
陈勇仪认为禁鱼翅法案是不公平法案
陈勇仪进一步说,相信此议案一旦提出,应该不会在议会中获得通过。如果市议会为此事举办公听会,也一定会代表餐饮业者前往表达反对意见。
多伦多中心玫瑰谷(Toronto Centre-Rosedale)选区市议员黄慧文则指出,昨日得知此讯息之后,即在下午约2时与贝梅克就此议题交换意见。
黄慧文说,她本人及其家人在十多年前即已开始不食用鱼翅。她在昨日与贝梅克的讨论中,也率先对贝梅克的议案表示支持。
在谈到支持此议案的理由,黄慧文表示,鲨鱼是生物链中的一环,对鲨鱼的滥捕不但破坏生态,同时将割去鱼翅的鲨鱼弃置在海中任其死亡,是何其残忍的事。就像为了象牙而滥捕滥杀大象,猎捕鲨鱼也早就应该被禁止。
当被问到其支持禁鱼翅法案是否为适当反映选区市民的意见,黄慧文则相信其选民大部分都支持禁鱼翅。
另一名士嘉堡红河选区(Scarborough-Rouge River)市议员李振光则指称,尚未收到与此有关的讯息。但如果有议员提出此案,一定会先征询选民的意见再做决定。
此禁止拥有、贩售、购买及食用鱼翅的法案,是由安省布兰特福特市率先提出,并于日前获得通过。据指出贝梅克的议案,则预计会在本月14日的议会中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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