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市政府听从审计委员会昨天决定,对市长福特(图)于市选时财政状况进行审查﹐倘若查出他违反规例﹐将根据《城市选举法例》提出检控。其后若判他罪成﹐他可能被判罚款﹐甚至被革除其市长之职及入狱。
由3人组成的听从审计委员会就市民递交的指控﹐昨天举行聆讯时听了福特代表律师辩护﹐才投票决定会进行审查。该审查将由纳税人付费。
褔特的代表律师Tom Barlow于会中要求该委员会等至选举期间,在申请延期后于6月底结束时﹐才开始进行审查﹐而有关文件已于去年9月入了数据文件。
他指福特于市选时完全遵守规例﹐他将对审查合作﹐由于无事要隐藏。
然而﹐他未有排除市长申请法律调查﹐推翻上述审查决定的可能性。他指市长有权通过法庭做法律调查﹐但要经过考虑才会有决定。
市长的传媒秘书Adrienne Batra重申较早时的回应说﹐她们竞选时有依从规例。市长褔特于数周前说过﹐他欢迎进行审查。
何姓指控人之一(Ted Ho)的代表律师Peter Rosenthal﹐对市长涉及其家人的Doug Ford Holdings公司感到特别关注﹐包括可向该公司免息贷款﹐但法制不容许政客从其家人的公司获得该种利益。
其后也发出类似指控的另1名指控人Chaleff-Freudenthaler作出响应,表示他高兴现在的选举制度仍具问责性。
其指控包括﹕
(1)市长不当地向其家人属下的Doug Ford Holdings Inc.公司借钱7.77万元﹐作为竞选经费。选举法声明﹐只有候选人及其配偶可私自出钱作竞选经费﹔可从个人获捐款﹔或可向银行及财务公司借钱。
(2)福特的竞选活动不当地将邮递及电话拉票活动费用﹐列为涉及筹募经费的费用﹐不列入竞选经费总额。若以薪酬计算﹐他超过限额达7万元。
(3)根据《城市选举法例》﹐若1间公司给私人贷款时﹐收取的利息较一般低的话﹐会当作是公司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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