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试发现﹐加拿大4G高速网络﹐网速不如广告所声称﹐实际网速最快也仅达到承诺网速的1/10。
加拿大广播公司《新闻》(CBC News)在4个城市进行网速测试。当地的网络广告都宣称﹐网速可达「每秒21甚至42兆位(Mbps)」。
移动通讯服务供应商将网络称为4G﹐意思是第4代﹐但这实际上是因为4G的定义被改变。
国际电讯联盟(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负责设定全球移动通讯标準。它在2010年12月时认定﹐如果3G技术在表现和性能方面远胜此前的3G技术﹐则可称为4G。
也就是说﹐去年被称为3G的网络﹐如果能够符合新定义﹐现在可改称4G。
贝尔(Bell)和研科(Telus)在广告中宣称﹐网速可达每秒42兆位﹐它们使用的是理论上的最大值﹐但智能手机用户实际上并不能真正获得这样的速度。
加拿大的移动通讯供应商﹐不能提供可达到4G速度的智能手机。比如贝尔称﹐iPhone4只能达到最快理论速度每秒7.2兆位。除非用家仔细阅读细则﹐否则难以从广告中得知这些信息。
维多利亚大学(University of Victoria)的帕森斯(Christopher Parsons)﹐专门研究无线通讯设施。他期望加拿大採取措施﹐规範公司在网速方面的营销手法。
贝尔公司在电子邮件中说﹕「我们在营销中列出理论网速﹐还有平均或常见速度﹐和我们对手的广告手法一致。不过一些广告中﹐平均或常见网速不易被注意。」
加拿大广播公司《新闻》使用iPhone4﹐在4个城市共进行75次测试。其中最快网速﹐是温尼辟的研科网络﹐下载网速每秒6.14兆位﹐上载每秒3.93兆位﹔最慢网速是温哥华的贝尔网络﹐上载下载平均都是每秒1.45兆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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