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遣返赖昌星不易 加承诺加快遣返罪犯 赖案属例外 |
www.sinoca.com 2011-04-20 明报 [复制链接] 字体:大 中 小 |
加拿大保守党18日表示将加速遣返罪犯,但知名度最高的“中国罪犯”赖昌星不在名单内,保守党称赖昌星的案件不相同。
据《明报》4月19日报道,联邦移民部长康尼(Jason Kenney)18日在温哥华指出,保守党若连任后将加速外国罪犯上诉程序,使罪犯尽快被遣返。康尼同时以2011年2月从多伦多遣返“中国十大诈骗罪犯”之一的曾汉林为例,表示加速遣返的对象也包括中国罪犯。不过,知名度最高的“中国罪犯”赖昌星,似乎不是新措施针对目标。
当被问及,“中国头号通缉犯”赖昌星是否也在“加速遣返”名单内时,康尼答覆赖昌星的案件不相同,他的案件是属于“两国引渡”的问题,而且赖昌星第二次遣返前风险评估仍在审查中,他不能讨论赖的申请。但康尼表示,如果保守党连任,会重新推动与中国在引渡条约上的讨论。
康尼说,被遣返人士依法仍将可以申请遣返前风险评估,有关规定并未改变,现在所说的加速外国罪犯上诉程序,主要针对那些已被判有罪(convicted)的外国罪犯。
他指出,这些严重罪犯或是恐怖分子,透过不断上诉程序留在加拿大,有些还继续犯罪,令更多人受害,等于“愈久留危险愈多”,对纳税人造成的负担也愈大。
康尼举了多名早应被遣返的外国罪犯为例,包括来自牙买加的“警察杀手”盖尔(Clinton Gayle),他在1994年在多伦多谋杀警察被判一级谋杀,在加拿大被关押期间,每年花掉纳税人15万元;以及在加拿大滞留超过10年,终于在2011年2月16日被遣返的中国诈骗犯曾汉林。
曾汉林是广东商人,在2000年涉及骗走成都一间公司3,500万人民币(约536.2万美元),当年潜逃至加拿大,他非法居留四年,在2004年时申请难民,后来被拒。曾汉林也像赖昌星一样,坚持上诉到底,前后上诉超过6年,直到联邦法院在2011年2月16日裁定,不会延后曾的遣返令,同日下午曾汉林才被遣返回北京,交回中国公安处理。
康尼说,连任后的保守党,将会加速“已被判罪”外国罪犯的上诉程序,不允许他们以人道理由申请居留,预计将缩短七年时间,做法包括优先发给有刑事案底、恐怖分子及黑帮遣返令;加速法院上诉程序;安排已在监狱服刑的外国罪犯回国继续未完刑期;将同意加速遣返作为罪犯保释的条件之一。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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