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消防总长施棣华(Bill Stewart)现正领导一个工作小组,针对有关向误报火警的屋主征收消防车出动费的市政附例进行重审。多市议会已在日前通过了一项建议,要求施棣华让市议员高露比(Gloria Lindsay Luby)和帕拉西奥(Cesar Palacio)加入上述工作小组。
多市议会在去年批准实施一项全新的市政附例,向误报火警的屋主征收每辆消防车350元的费用。因多市消防局在接获报警电话后,通常派出3辆消防车,故误报火警的屋主必须支付1,050元的消防车出动费。而根据多市政府今年的财政预算案,误报火警的屋主必须支付每辆消防车410元的费用。
对此,多伦多怡陶碧谷中心的市议员高露比,曾要求市议会废除上述市政附例,但为了避免影响多伦多消防局今年的财政预算,她希望能在明年对上述市政附例进行修订,从而使屋主每隔4年有一次误报火警被豁免付费机会。
不过,施棣华坚持说,因为对自动火警警报系统管理不善而误报火警的屋主,应该支付每辆消防车410元的费用。
他说:「误报火警的问题在这个城市相当严重,多伦多消防局每年接获14.5万个报警电话,其中有3万个属于误报。当误报火警的情况发生时,一旦有真正的火警发生,消防局不得不从其他地区调派人手和车辆。」
在多市议会中,支持或反对向误报火警的屋主征收费用的市议员均不乏其人。
市议员迪贝雷梅(Glenn De Baeremaeker)是支持者之一,他说:「消防部门并不建议居民安装自动火警警报系统,不过人们如果出于安全考虑而决定安装,但因为疏忽大意而误报火警,那么,他们应该支付出动消防车的费用。」
市议员夏因纳(David Shiner)指出,在他的选区内,有居民因为担心发生误报火警的情况,而关闭自动火警警报系统。他抨击上述市政附例已成为敛财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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