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庭祥(Ting-Hsiang Tai)一家取得永久居民身分七年却长期滞留海外,准备返加定居时遭移民局发出遣返令,诉讼期间主申请人又返回台湾工作,尽管家人努力融入本地社会,并以人道理由要求移民上诉庭网开一面,法官认为戴庭祥一家人返台并不会有痛苦,因此驳回其申请。
台湾移民戴庭祥一家人是在2008年4月准备返回加拿大长期定居时,遭移民局以不符居住条件为由发出遣返令。
在诉讼期间戴庭祥又返回台湾工作一年,妻女则留在加拿大。
戴庭祥向法庭解释自己身为长子,对家庭有传统文化上的义务,因此暂无法定居此地,并详列2008年抵达加拿大后全家人尽力融入本地社会的种种努力,希望法官网开一面,以人道考虑让他们全家继续留在加拿大。
但法官检视他们一家人过去在加拿大的居留纪录、与加拿大社会的联结及离境理由等,并质疑戴庭祥现在可找到其他人照顾在台湾父母,为何七年前不能做同样安排。
上诉庭认为戴庭祥在台湾可获得亲人的支持,家境富裕的父母也会帮助他们重新安顿,也许不少人认为小孩子留在加拿大比较好,但相信他们很快就能适应,要求他们全家返回台湾不会造成痛苦。
因此法官认为没有必要给予他们人道考虑,驳回其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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