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送出税表后,在评核初期,或当日后税务局再一次重新查核你已评核过的税表时,可能是税务局有一些疑问,需由你加以澄清,或是提供一些资料。这时,他们通常会发一封信给你,叫「requestforadditionalinformation」(要求额外资讯),这往往是评核前或评核后查证资料的一个例行程序。在信中税务局会标明所要求的是那一种资料,例如:证明你学费的学校证明、慈善捐献的正式收据等。信中会附一个标签贴纸,印有需送交税务局的地址,一个税务??局的案件号码(referencenumber)、税务官联络资料、你应送交资料之截止日期(通常是这封信件发信日期的30天之内)。当你收到这种信,是不是表示你「中奖了」?税务局要查你的税了?是不是要赶快找会计师或税务律师?不要太紧张!这只是例行公事。
要求你补送资料是税务局正常的查证程序中的一部分。不必担心,所要求的资料送交后,若查证属实就没有问题了。
1.若你以电子传送税表
民众使用EFILE、NETFILE、TELEFILE电子传送税表日益普遍,税务局要求补发资料的情况也愈来愈多。这是因为当你采用电子报税时,并没有附上相关文件(如各种收据),为了确保税务系统的健全,税务局自然会另外要求补送证明单据。
2.若你以纸张税表送件
即使你不是用电子送件,有时仍然会收到税务局要求补件的通知(在少数情形税务局会打电话给你),一个最常见的情形是:有些收据或凭单按规定本来就不需要随税表一起送件。有可能是你税表中有些资料不清楚或不完整,或税务局随机抽查测试你是否守规矩,税表有没有乱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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