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哈珀昨日提出针对有18岁儿童家庭「收入转移」(income split)的减税承诺,专家指出,这项政策对高薪一族的富人最有利,对辛苦工作、但薪水不高的新移民来说,几乎得不到任何好处,另一个破绽则是,哈珀要国民「望梅止渴」,趁着大选提出减税方案,但实施日期在4、5年之後,等到联邦政府能够平衡预算,再为大家减税。
大温会计师梁小姐指出,技术移民的收入普遍低於本地人,已婚的移民家庭需夫妻2人都打工来维持家计,且老公、老婆收入差距不大,再加上收入不高,入息税率通常属於最低一级,对他们来说,所谓的「减税」并无意义。
梁小姐表示,除非是年收入在8万元以上,且夫妻之中有一人没有工作,在只有单一收入的情况下,报税时采用「收入转移」,就有不错的省税效果,依此类推,如果老公一年赚10多万,老婆在家「凑仔」,或有夫妻两人收入有很大的差距,亦可省下可观的税。
维多利亚大学经济学家Elisabeth Gugl亦表示,单一年收入8万元的家庭,与夫妻两人各赚4万元的家庭,虽然两个家庭一年的所得都是8万元,但前一个家庭的生活已经比较富裕,因为可以省下托儿费用、雇人清洁打扫费用、工作的交通及置装费等。
她又指出,对年收入适用於最低入息税的家庭来说,哈珀的政策一点帮助都没有。另外,单身族和离婚人士都无法从中获益。
对打工妈妈离婚人士不公
卡尔顿大学教授伍利认为,「在家妇女得到的减税安排已够多」,如再针对她们减税,对出外打工的妈妈非常不公平。前维多利亚大学政治系教授拉夫(Norman Ruff)说,哈珀想讨好中产家庭,但要等4年才实现的承诺,要看选民有无耐心了。
「收入转移」政策 为高收入家庭减税
哈珀昨日提出的「收入转移」政策看似不错,但老公、老婆每人一年赚3、4万元的家庭真能受惠吗?答案是「不能」,特别是与高薪一族比较。哈珀的政策等於是变相地「为高收入家庭减税」。
「收入转移」是指一名家庭成员将部分收入转给另一名或多名成员,以便将适用的入息税率降至最低而达到减税的目的。
卡尔顿大学经济学教授伍利(Frances Woolley)举例,一个妻子年薪11万元,丈夫没有收入、在家带孩子的家庭,以及另一个家庭,丈夫是全职工年薪6万元,妻子是全职工年薪5万元,家中亦有一名小孩,2个家庭因「收入转移」而节省的入息税却大大的不同。
她说,2个家庭的年收入都是11万元,前者因为是单一收入11万元,转移5万元给配偶後,适用於较低的入息税率,以2010年的税率计算,可节省3,989元。
但另一个丈夫年薪6万元、妻子年薪5万元的家庭,就无法享受到「收入转移」的好处。而且他们较高的生活开销,包括托儿、上下班交通、置装等,由於2人都是全职,与孩子相处的时间也较少。
她认为,夫妻两人同时打工是不得已的,因只靠一份薪水不够,但哈珀的政策对他们极不公平。哈珀的政策对那些高薪族最有利,而非照顾到中产阶级,更遑论低收入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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