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在沃尔玛(Walmart)百货公司厕所诞婴不顾而去﹐两度审讯仍判无罪﹐沙斯卡寸旺省检察官要求最高法院审理此案。
霍尔基特(April Halkett)被控在沙省阿尔伯特王子城(Prince Albert)沃尔玛公司遗弃婴孩﹐2009年6月被判罪名不成立。但检察官不服﹐将案子交给沙省上诉法庭。
该法庭维持原审法官加布里埃尔森(Justice Neil Gabrielson)的裁决﹐他相信霍尔基特的供词﹐她不知道自己怀孕﹐离开商店是因为她以为孩子已死。
这孩子已交给领养家庭﹐听说情况良好。
沙省司法厅上诉总监辛克莱尔(Dean Sinclair)指出﹐律师将在最高法院提出他们在上诉庭的辩词﹐辩称这名母亲有责任采取合理措施﹐判断她的宝宝是否活?。
检控官入禀最高法院的文件指出﹐霍尔基特供称她没有触摸婴孩﹐没有查看生命?象和设法求救。
一名辩方医生在审讯时作证说﹐霍尔基特不知她有身孕﹐在医学上是有可能的。她急速分娩﹐宝宝在震憾状况中出世。婴孩或已全身发紫﹐停止呼吸数分钟。
辛克莱尔当时辩称﹐法官以错误的法律检测弃婴控罪。辛克莱尔说﹐不能仅凭霍尔基特无犯罪意图﹐就判她罪名不成立。
检察官辩词备忘录说﹕「作为父母或儿童的负责人﹐有义务照顾手中的儿童。对他人的责任﹐再也没有比这更高的。无论心理状态如何﹐社会应可期待这人提供一定的照顾﹐不能轻易推卸。」检察官也指出﹐沙省上诉法庭是本案迄今最高审讯庭﹐其裁决带出的法律问题具有全国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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