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德巴克(Holly Debacker)周三(2日)在安省温莎法院作出判决,判罚华裔男子杨峰(Feng Yang;音译)5万元,并没收其1,800公斤的亚洲鲤鱼。法官同时颁布一项禁令,禁止被告3年内再拥有任何外来入侵的动植物。
杨峰在万锦市经营一家鱼类进口公司,他对被控罪名表示认罪。事发在2010年11月4日,安省自然资源厅和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在一次联合执法行动中,收缴了杨峰从温莎过境的一汽车亚洲鲤鱼,杨峰当时正驾车从美国南部运送4,000磅亚洲鲤鱼经温莎前往大多地区。
自2005年起,在安省拥有外来入侵的活鱼属违法行为,遭禁的活鱼包括胖头鱼(bighead)、鲩鱼(grass)、黑鲢(black carp)、白鲢(silver carp)等,这些鱼对安省本土鱼类生存构成威胁。据悉,这是杨峰第2次受罚,上次发生在 2006年,他因同样的违法行为被罚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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