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嘉堡一名68岁女长者疑因患上脑退化症(即老人痴呆)﹐经常失禁﹐弄得全屋臭气熏天﹐结果于去年11月﹐被儿子及媳妇安排居于车房内。但长者居于车房﹐吃不饱﹐亦住不暖。简陋的车房全无暖气及隔热设备﹐长者每晚更睡在铺在简陋木材上的褥上。长者在恶劣环境捱了一个寒冬﹐于上周三终于身体不支﹐被发现于车房内昏迷﹐家人电召救护车﹐始揭发事件。
该长者目前仍在医院留医﹐虽已移走维生器﹐并自行呼吸﹐但情况仍然严重﹐警方至今仍未能向该长者问话。
怀疑受虐长者所住车房的正门。
警方表示﹐该名长者于去年11月被证实患上脑退化症后﹐其儿子被正式成为其合法监护人﹐并将该长者迁往车房居住。男女户主有将房间分租出去﹐但即使如此﹐房子内尚余两间空房﹐其中一间更位于洗手间旁边。
辩称老人失禁令屋内臭气熏天
不过﹐有人向警方解释﹐将长者搬到车房居住﹐是因为对方经常失禁﹐令屋内臭气熏天。
怀疑受虐长者的儿子与媳妇﹐现已被警方落案控以未提供生活所需﹐以及刑事疏忽致他人受伤2项罪名。
事发民房外观不俗。(王咏瑜摄)
现场消息指﹐涉嫌虐老的夫妇与2名年约60多岁的女长者同住﹐其中一人是男户主的母亲﹐亦即是案中受害人﹔另一人则是女方的母亲。男女户主则同时育有一名年约6岁的女儿。
男女房主大约于3年前迁入士嘉堡Marrakesh Dr. 5号(芬治路夹麦高云路)。
从窗口望入车房内的情况。(容成达摄)
一名相信是男户主的岳母的女长者昨午步出房子﹐向传媒表示要接孙子放学﹐但就严拒传媒采问。(王咏瑜摄)
上周三上午10时50分左右﹐男女户主发现患有老人痴呆症的长者失去知觉﹐遂急召救护车到场。当救护员抵达现场时﹐即在车房内发现该名长者全无反应﹐皮肤冰冷。
长者被送往附近的慈恩医院时﹐证实中风﹐身体多处亦严重冻伤﹐更一度需要倚靠维生器支持﹐生命危殆。及后﹐警察跟进调查﹐发现男女户主将长者安排居住在一个略经改装的车房内。车房十分简陋。
该车房为砖墙建造﹐不但全无隔热设备﹐亦没有取暖装置﹐整个车房惟一暖气来源是一个接连房子的通气口﹐车房内的温度比房子内的温度低20度。
有人竖起两块石灰板﹐间作一个临时房间。地上则没有任何地毡﹐长者只睡在一张铺在简单木材的褥上。长者被发现时﹐不但身穿单薄衣服﹐她更只有一张薄毡保暖。
多伦多警方第42分局警长史东斯(Mike Stones)表示:「警员发现长者当日﹐天气不算冷﹐但当时长者居住的车房只有摄氏3.5度﹐其他寒冷的日子﹐车房有多冷﹐可想而知。」
车房亦不能直通房子内﹐车房内未设有自来水﹑雪柜﹑炉头或微波炉等﹐更没有洗手间﹐长者平日大小二便就得靠小型流动厕所解决﹔另外﹐车房内还有一个水桶﹐给长者冲身。车房内亦没有照明设备﹐相信长者到了晚上﹐所有活动都要摸黑进行。
警员发现长者时﹐车房内卫生环境恶劣﹐臭气熏天。在现场发现一片面包及一包成人纸尿片﹐估计受虐长者平日膳食不足。果然﹐长者送院后检查﹐发现她的胃部空无不物。
上周三﹐救护员将长者送往医院后﹐警员接手调查﹐更一度将现场封锁﹐并派出鉴证科人员到场搜证。
史东斯表示﹐从事警务人员廿多年以来﹐虽亦曾处理过一宗长者被虐案﹐但对今次案件﹐仍表示难以置信。
上址位于马路的弯角位﹐房子感觉颇宽大﹐怀疑受虐长者居住的是一个单车房﹐位于民房的前端﹐连接的两层民房﹐正门则设在民房的侧边。房子外观颇光鲜﹑整洁﹐所有窗户都关上窗帘。
昨午一名怀疑男户主的岳母曾一度打开大门﹐欲接受传媒采访﹐但事后退返屋内后﹐便没再开腔。她及后步离民房﹐表示要接孙儿﹐但仍拒绝评论事件。
据了解﹐男户曾经在家俬厂工作﹐后转职餐馆。从他于搬进上址后不久﹐车房门便一直关闭﹐平日汽车都停泊在车路上。
有邻居表示﹐男女户主平日都十分沉默﹐不太愿意跟人打招呼﹐故对他们认识不深。但亦有邻居表示﹐与户主平日亦有闲谈﹐觉得对方颇友善。虽然知道户女与两名长者同住﹐但对其中一人被安排住到车房则毫不知情﹐直至上周三﹐有警察及救护员到场﹐才得悉事件。
该邻居最初知道家人是因长者患老人痴呆﹐才被安排居于车房内﹐尚觉情有可原﹐但及后得知车房内居住环境恶劣﹐又不禁摇头叹息。
案中来自中国的43岁男户主Kwong Yan与28岁的妻子田琪(音译﹕Qi Tan)现仍然被扣押﹐今早将以视像方式过堂。
网友发帖称知情
在警方公布该案前,一位声称为知情者、网名为triton的网友在本地一个中文网站曝出该案,随即引起讨论。
这名网友声称有朋友租住在当事人家里,他在论坛发贴称:“朋友租住在他们家里,住楼上的主人房,所以对房东的情况还是了解的,而且经常互相照顾。总之房东给人的感觉是打工的公民,守法。男房东有一母亲,30岁开始守寡,去年6月份骨折,卧床开始,出现状况。他母亲一直精神状态不好,这次骨折后,就拒绝起床,而且是拉撒在床上。”
根据这名网友描述:当事人双方的母亲都居住在同一屋内,两亲家相处得不错,男方母亲有病后,儿子对母亲的照顾并不差,虽然居住在车库,但通了暖气。
这名曝料的网友声称:“前几天,病人出现状况,儿子马上就打911,911一来,看看病人的情况,马上就报了警。 警察来了封锁房子两天,我朋友只有借宿朋友家两天。如今房东夫妻拘留,30天不得保释。找了律师,花了2000块,警察起诉了,先关30天吧。 小两口没有工打,房贷要还,一个小孩在家,女房东母亲只有哭了。病人在医院。”
Kwong Yan和Qi Tan夫妇涉嫌虐待家中老人目前仍被拘留,将于今天提堂;两人育有一名6岁女儿,现由保护儿童会暂时照顾。
据悉安省规定,老人院虐待老人的,个人的虐待罪定的罚款额可达25,000元,或入狱1年,或既要罚款,也要服刑。
延伸阅读:
少数族裔新移民虐待耆老普遍
根据卡加利大学社工系所做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本地少数族裔的新移民出现虐待耆老的情况颇普遍。原因与他们的文化差异有关﹐这些耆老由于所受教育程度较少﹐亦没有工作﹐经济环境较差﹐故亦较容易出现疾病﹐成为家人负累。
耆老被虐大致可分五大类﹐包括肉体虐待﹑精神虐待﹑经济及物质虐待﹑性虐待及疏忽。
很多新移民的长者来到加国后﹐要重新适应生活环境﹑新语言﹐既没有工作能力﹐自身的积蓄有限﹐又不合资格领取加拿大的退休金﹐令他们在社交生活上及经济上﹐都孤立无援﹐十分倚赖家人﹔亦因此﹐往往成为家庭负累。
华人基于传统的家庭观念﹐遇事往往不敢对外言明﹐亦令问题未得以正视。
在华人家庭中﹐一个普遍现象是家人对长者作出一些行为后﹐就连他们亦不意识到这些行为可能构成虐待成份。例如儿子以为父母的存款留给自己是天经地义﹐于是完全掌控父母的银行户口﹐但其实可能已属虐待行为。
家有痴呆老人 可转介小区护理中心
家庭医生林刁域表示﹐老人痴呆症病患者病情分轻微﹑中度及严重三个阶段﹐病情严重者身体机能失调﹐故往往出现失禁的情况。正因如此﹐故由家人照顾这类病人﹐往往感到十分吃力。适当的做法是向家庭医生求助﹐由医生将个案转介至小区护理中心(Community Care Access Centre)跟进。
林医生表示﹐小区护理中心在大多伦多数个地区﹐包括士嘉堡﹑北约克﹑市中心等都有办事处。他们会派护士及社工到病人住处﹐评估病人的情况﹔然后﹐再派出专人上门照顾病人的起居。至于每周上门服务的次数则视乎病人的需要而定。
费用方面﹐大部分会由政府支付﹐家人只须负责每次十多元至廿元的费用。
但林医生称﹐这类服务只适用于一些病情属轻度或中度的病人。至于一些病情严重者﹐则需要送交护老院照顾﹐但排期需时。因此﹐当家属发现有家人出现老人痴呆症﹐又或是记忆力出现问题时﹐便应尽快求诊﹐别掉以轻心﹐因为服用药物﹐可延缓病发﹔而且医生亦可提供转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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