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布的数据显示,自从去年夏季赦免新法生效以来,赦免(pardon)核准率骤然下降。
去年7月新法生效后,截至今年1月31日,在获得受理的6600多件赦免申请中,仅有772件获得通过。
据加拿大保释局(Parole Board of Canada)称,部分赦免申请案尚在审议过程中,也很有可能获得通过。
不过,这个通过率与旧法下相比,有着很多的差异,旧法下的赦免申请案通过率高达98%,受理通过时间也仅需三至五个月。
新法下的赦免申请案通过率很低,这里面有很多因素促成。旧法下的赦免申请案在获得审理之前,因各种原因遭退件的比率约25%,但自去年7月以来,因各种因素遭退件的比率飙升至60%以上,在1万7192件赦免申请案中,仅有6604件获准进入审理程序。
联邦保守党政府10日宣布,就赦免申请费用调涨四倍至631元的问题,在全国范围启动一个为期17天的公众意见征询活动,民众可以发信至consultations@pbc-cicc.gc.ca表达自己的看法。
联邦政府还给予加拿大保释局裁审官在受理一件赦免申请案后两年时间内做出一个驳回申请的决定。
此前,联邦保守党政府决心延长有严重犯罪及性犯罪前科的有资格申请赦免的时间年限,就此问题提交的议案去年6月在国会获得所有联邦政党的支持。新法生效后,凡有严重犯罪前科的人,都必须在服完刑期的十年后且在这个十年时间里没有再犯,才有资格申请赦免。
新法还赋予加拿大保释局官员在审理申请案时拥有更多的自我裁量权,如果该官员认为批准赦免某人有可能会招致争议,他就可以当机立断拒绝给予赦免。
新法制定的初衷在于防止有严重犯罪前科的人轻易获得赦免,但因新法赋予加拿大保释局的裁审官很多的自我裁量权,所以有大量的申请案遭退回。
负责替人报备赦免申请案的商业公司说,打字错误、停车罚单未付等非犯罪因素都会导致申请案遭褪回。
据相关数据显示,自去年7月至今年1月31日,占61.5%赦免申请案的共1万588件因各种原因遭退回。
在去年夏季新法生效之前,在每年的3万2000件的赦免申请案中,退件率约25%,而在获得受理的案件中,98%至99%个案会得到核准。
加拿大保释局说,新法实施后,很多人知道自己没有资格申请就不会尝试申请了。
获得赦免的当事人如果再犯,其赦免就会被自动撤销,据1970年以来的统计数据,96%的赦免现在还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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