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逊市(Mission)一名67岁老人贾拉图(Gratto)在自家居住了30年的房子地库内种黄瓜,结果被罚款5200元,为此他决定参与集体诉讼,排战该市的种植附例(Grow-up bylaw)。
贾拉图被罚款并非因为种黄瓜,而是市府巡检人员怀疑他种植大麻,在入屋勘查后所收取的检查费用。在米逊市,类似贾拉图遭遇的民众不在少数,他们决定展开集体诉讼挑战有关附例。
贾拉图强调,他从没有种过大麻,但一些「可笑的」证据使他惹祸上身,例如在地库墙壁上出现污迹烂泥、一条火炉管连接到烟囱等。他强调,在地库种黄瓜是因为这些植物不能放到屋外种植。
发起诉讼的米逊市居民高云乐(Gowanlock)表示,他的房子是于2009年遭市府人员检查,尽管他没有种大麻,但仍遭收取费用,为此他决定提出民事诉讼。
类似强行检查的做法,可能会被反毒执法单位在全省使用,卑诗公民自由协会(BCCLA)也决定参与这个行列,为相关市民采取集体诉讼。
目前米逊市府所实行的附例是源于省府的法例,容许市府人员以安全为理由,到高用电量(每天用量93千瓦或以上)的房屋勘查,看看是否屋内种大麻,即使找不到大麻,但若有其他被视为可靠证据,例如烂泥,就可以收取检查费用并下令屋主把房屋修回原状,若不照办,市府就可以把房屋「钉契」,以不安全为理由禁止出售。
数字显示,米逊市府从2008年至2010年期间共采取了362次搜查行动,收取的检查费已达1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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