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华裔女子2005年发生交通意外申请赔偿,两年后收到卑诗保险公司给她的9000元理赔支票,由于支票单据上的车祸日期错误,令她没有签署理赔同意书,而且又过了一年才去银行兑现支票,遭到银行拒绝,她要求卑保重新发出支票亦遭拒绝,最后向卑诗申诉专员办公室投诉,几经波折在车祸过了5年,才总算将9000元存入自己的银行帐户。
卑诗申诉专员办公室公布2009年至2010年度报告,列出多宗由申诉专员处理的投诉个案,其中一宗个案是,华裔女子晶薇(Jing-Wei,基于私隐而由申诉专员办公室所取的化名)在2005年发生交通意外,卑诗保险公司随后于2007年4月,交给她一张9000元的意外受伤赔偿支票。但支票所附带的收据,却注明这笔钱是赔偿她2007年的交通意外。报告指,由于日期错误,晶薇担心卑诗保险公司会不认帐,于是未有在理赔同意书上签名,亦没有寄回给卑诗保险公司。
报告中又说,晶薇在收到支票时刚好正在搬家,因此未跟进交通意外日期错误的问题,直到2008年10月才至银行存入支票,但银行却称支票已经超过1年,无法将支票兑现。
2年法律有效期内 未签理赔同意书
晶薇因为母语并非英语,因此委托儿子Gavin(化名)向卑诗保险公司要求重写支票。卑保的答复是,晶薇没有在规定的两年法律行动有效年期内,签署理赔同意书并寄回卑保,因此卑保认为晶薇并未接受这项赔偿,拒绝重新发出支票。晶薇与Gavin和多个卑保的相关单位联系,但卑保皆不愿改变立场,因此晶薇便向卑诗申诉专员求助。
卑诗申诉专员办公室在调查案例后,认为卑诗保险公司知道晶薇在以英语沟通时会有困难,在发现晶薇未有将签名的同意书寄回时,却没有主动跟进此事。加上卑保一开始确实写错交通意外的日期,让英语能力欠佳的晶薇感到困惑,因此申诉专员建议卑保重新考虑,再次发出赔偿支票。
报告中指出,卑保没有接受申诉专员的建议,等到申诉专员再次向卑保提出重新发出支票的建议之后,卑保才同意重发支票并写信向晶薇致歉。
报告称,当申诉专员与Gavin联系时,Gavin称原本他母亲晶薇对此事已经不抱希望,听到卑保支票准备好的通知时,感到非常欣慰,「不知该说什么好」,并保证会即刻陪同母亲去银行存支票。
卑诗申诉专员办公室2009至2010年共收到8344宗投诉,比起2008至2009年度上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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