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残忍枪杀华裔妻子及两名女儿,再焚烧她们遗体而破坏身分识别的男子,被判决终生监禁,22年内不得假释。
莫宝(Bao Mac)4日在新市(Newmarket)法庭,就三项二级谋杀认罪。他承认杀死妻子何祖玲(Zu Ling He音译)、22岁的女儿赵茜(Qian Jenny Zhao音译)和四岁女儿莉萨(Lisa Mac)。
在庭审中,检察官罗波尔还补充说,莫宝还试图自杀,但最终没有开枪,而是告诉警察说有人想杀害他全家。
「莫宝残忍地杀害了对他最信赖的三人,」罗波尔说,「无辜者被屠杀,懦夫让自己活了下来。」
检察官和辩护律师达成一致判决建议,要求莫宝在假释前至少服刑22年。按照法律规定,二级谋杀罪名成立者,会自动被判处终生监禁,在10至25年内不得假释。
最后法官采纳了控辩双方的建议。
罗波尔说,在法庭听证过程中面无表情的莫宝虽然认罪,但他对幸存的家庭成员没有丝毫的忏悔或道歉。而且他对谋杀动机说得很少,检察官至今还不知道他为什么残忍地杀死家人。
罗波尔还说,事发之前莫宝的妻子曾想离婚并返回中国。莫宝与继女赵茜也有矛盾,称赵茜是妓女,还在她男朋友的电话留言中留下威胁的话语。莫宝在案发后解释说,之所以杀死四岁的女儿,是因为她还不懂事,而且没有人能再照看她。
在执行谋杀前的一段时间,莫宝曾威胁家庭成员,甚至说,「总有一天我会杀了家里所有人。」
在2007年10月,家住多伦多市的莫宝强迫妻子和小女儿作进车库中的厢型车,用左轮手枪近距离向妻子头部开了枪,然后又向小女儿头部开了一枪。
然后他等到22岁的大女儿回家后,也向她太阳穴开枪,然后把她的遗体拖到厢型车中,放在她妈妈的遗体上面。
他换了身衣服,然后开着载有尸体的汽车来到姊姊的公司,以妻子不在家为由让姊姊照顾年迈的母亲。然后他把车开到国王镇(King Township)的农村,给汽车泼满汽油,然后纵火焚烧汽车。
遗体被严重烧毁,不仅很难识别,而且警方在最初几日曾一度认为车中只有两具遗体。
警察还在莫宝的家中发现了大麻。警方发布通缉令后,在11月4日逮捕了他。其后他长期住院治疗多种伤病,包括大量服毒引发的昏迷以及严重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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