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信用调查公司提供给银行的报告有误,一名男子向联邦法院提出自诉,结果开创先例获得损害赔偿5000元。
被法院判决败诉的信用调查公司,同时需要赔偿上述卡加利男子奈莫1000元法律诉讼花费。由于法官辛恩发现信用调查公司TransUnion of Canada Inc.,在提供给皇家银行有关奈莫的信用报告中犯了严重错误,导致皇银拒绝奈莫的商业贷款申请,辛恩判定TransUnion因违反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及触犯电子文件处理法,必须赔偿原告相关损失,这是国内首次有法官根据上述法规判赔案例。
辛恩法官并在判决书中严厉批评TransUnion的不当做法,他指该公司将其它人的信用数据列入奈莫档案,并还企图将责任推卸给其它公司,甚至在纠正错误后竟不通知银行。
辛恩表示,如果TransUnion在将信用报告送给皇银之前,检查一下档案中当事人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及居住地址,就会发现他们并非同一人。
奈莫在向法院提出诉讼前,曾先将该案送给隐私专员办公室,获回复TransUnion确实犯错,不过已加以更正,但辛恩法官不认为TransUnion已完全纠正错误,因为该公司虽通知皇银奈莫信用报告已有所修正,却未明列修正内容,而且TransUnion花了太长时间更正其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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