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商业公平竞争监督机构指出﹐由于信用卡公司禁止商家向消费者收取信用卡结账附加费﹐导致加拿大消费者需支付高价采购商品。
加拿大竞争局(Better Business Bureau, BBB)15日向公平竞争仲裁法庭递出文件﹐指威士(Visa)和万事达(Master Card)信用卡公司和商家签订的合约中﹐「禁止额外收费」和其它一些条款﹐限制及违背公平竞争原则。不过竞争局这项行动引起信用卡公司强烈反弹﹐反驳说上述条款其实可以保护消费者不致被商家任意加收额外费用﹐而且避免信用卡使用者遭商家排斥。
目前接受信用卡结账的加拿大商家﹐每笔交易需付给信用卡公司1.5%至3%转账费﹐有些特殊信用卡的转账费比率甚至高居全球首位﹐不过「禁止额外收费」条款令商家无法将该费用转嫁给消费者﹐以弥补付给信用卡公司的开支。
竞争局指商家付给信用卡公司﹑一般隐藏在商品售价中的转账费﹐每年高达约50亿元﹐公平竞争专员艾特京表示﹐信用卡公司做法等于鼓励商家将转账费加到商品售价上;竞争局同时指责信用卡公司采取措施﹐避免商家鼓励消费者使用现金或银行卡等其它方式付账﹐而且要求商家必须接受他们提出的所有条件﹐包括提高白金信用卡的转账费比率。
艾特京说﹐假如消费者使用转账费为3%的白金信用卡结账﹐购买总额400元商品信用卡公司可收取12元﹐但如果用银行卡结账﹐一笔交易不论金额高低只收取12分转账费﹐所以当要求转账费比率保持弹性﹐及取消「禁止额外收费」等条款﹐将促使威士和万事达信用卡为吸引客户展开竞争﹐争相降低转账费收取比率﹐进而令商家不再将转账费加到商品售价上。
不过信用卡公司和消费者权益团体指称﹐如果取消「禁止额外收费」条款﹐无疑可让商家任意向消费者收取高额附加费;万事达信用卡公司客户服务副总裁李毕夫表示﹐假如商家被迫向消费者收取信用卡结账附加费﹐明显是不公平对待信用卡使用者﹐而竞争局目前做法如同企图废止一个运作良好的付费系统﹐然后强加改变形成一场危机。
李毕夫说﹐商家接受信用卡结账有其利益﹐可弥补转账费这项开支﹐如果商家觉得不划算可以拒绝接受信用卡结账﹐且即使竞争局的主张付诸实施﹐并不显示商家将降低商品售价﹐反而还会多收信用卡结账附加费。加拿大消费者协会充份支持信用卡公司立场﹐认为允许商家收取信用卡结账附加费﹐将使商家变本加厉强加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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