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著圣诞新年佳节来临,探亲旅游的高峰期到来。联邦食品检验局与加拿大海关日前共同呼吁入关者应如实申报所带物品。
根据海关规定,只要在国外逗留七天以上者,就可最多携带价值相当于750加元的物品;而携带现金入境超过1万元者必须申报。
同时,食品检验局与海关指出,有些人从国外返回加拿大时,不向海关如实申报其所携带进来的食品、花草等物品;还有些人甚至根本不清楚政府的有关规定,将严禁入境的物品带入加拿大。
除了联邦政府对物品入境有明细规定之外,各省政府也有各自的规定。有关详情可上网查询。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