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最高法院16日裁定受理一宗上诉案,该案已由加拿大邮政局和邮局工会缠讼近30年,主要是争取男女同酬,并涉及可能需要补发1亿5000万元薪资。
最高法院决定听取涉入该宗诉讼的加拿大公共服务联盟(PSAC)、邮政局,和人权仲裁法庭等各方证词,不过最高法院一如以往并未提出受理上诉的理由。
该案最初由PSAC于1983年8月份提出,指称根据人权法案,女性员工应和男性员工同工同酬,但显然受到歧视,受理该案的人权法庭特别针对6000名现职和退休女性办事员的薪资,和以男性员工为主的邮政局职员薪资进行比较,并经过逾十年听证,最后于2005年做出裁决,认定邮政局违反人权法案,应补发女性员工高达1亿5000万元薪资及迟付利息。
不过该案由邮局提出上诉,联邦上诉法院在今年初废弃人权法庭裁决,指该裁决认定的歧视缺乏足够证据;邮局工会对上诉法院裁决甚感失望,不过仍对合议庭三名法官是以2:1通过裁决感到振奋,认为有一名法官提出异议,表示人权法庭的原来裁决绝对有法律依据,所以决定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由于最高法院将针对该案重新听证,显然该案还有机会缔造审理时间最长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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