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商业公平竞争监督机构指出,由于信用卡公司禁止商家向消费者收取信用卡结帐附加费,导致加拿大消费者需支付高价采购商品。
加拿大竞争局(Better Business Bureau, BBB)15日向公平竞争仲裁法庭递出文件,指威士(Visa)和万事达(Master Card)信用卡公司和商家签订的合约中,「禁止额外收费」和其它一些条款,限制及违背公平竞争原则。不过竞争局这项行动引起信用卡公司强烈反弹,反驳说上述条款其实可以保护消费者不致被商家任意加收额外费用,而且避免信用卡使用者遭商家排斥。
目前接受信用卡结帐的加拿大商家,每笔交易需付给信用卡公司1.5%至3%转帐费,有些特殊信用卡的转帐费比率甚至高居全球首位,不过「禁止额外收费」条款令商家无法将该费用转嫁给消费者,以弥补付给信用卡公司的开支。
竞争局指商家付给信用卡公司、一般隐藏在商品售价中的转帐费,每年高达约50亿元,公平竞争专员艾特京表示,信用卡公司做法等于鼓励商家将转帐费加到商品售价上;竞争局同时指责信用卡公司采取措施,避免商家鼓励消费者使用现金或银行卡等其它方式付帐,而且要求商家必须接受他们提出的所有条件,包括提高白金信用卡的转帐费比率。
艾特京说,假如消费者使用转帐费为3%的白金信用卡结帐,购买总额400元商品信用卡公司可收取12元,但如果用银行卡结帐,一笔交易不论金额高低只收取12分转帐费,所以当要求转帐费比率保持弹性,及取消「禁止额外收费」等条款,将促使威士和万事达信用卡为吸引客户展开竞争,争相降低转帐费收取比率,进而令商家不再将转帐费加到商品售价上。
不过信用卡公司和消费者权益团体指称,如果取消「禁止额外收费」条款,无疑可让商家任意向消费者收取高额附加费;万事达信用卡公司客户服务副总裁李毕夫表示,假如商家被迫向消费者收取信用卡结帐附加费,明显是不公平对待信用卡使用者,而竞争局目前做法如同企图废止一个运作良好的付费系统,然后强加改变形成一场危机。
李毕夫说,商家接受信用卡结帐有其利益,可弥补转帐费这项开支,如果商家觉得不划算可以拒绝接受信用卡结帐,且即使竞争局的主张付诸实施,并不显示商家将降低商品售价,反而还会多收信用卡结帐附加费。加拿大消费者协会充份支持信用卡公司立场,认为允许商家收取信用卡结帐附加费,将使商家变本加厉强加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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