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一名律师说,用十字弓在多伦多一图书馆里射死父亲的24岁华裔男子,曾遭受其父多年的身心虐待。
曾经承办过死者妻子方成美(音译,Cheng Mei Nora Fang)离婚案的多伦多律师库鲁莫(Paul R. Krumeh)4日说,方舟(音译,Zhou Fang)及方成美多年来生活在对程思(Si William Cheng)恐惧中,方成美也曾申请并获得针对程思的禁止近身令(Restraining Order)。
方舟2日下午在多伦多缅街(Main St)图书馆内用十字弓射死52岁的程思,当时图书馆内有很多孩子及孩子的父母。
平时居住在渥太华的方舟在案发后不久就在不远处一个街区内被警方逮捕,他被控一级谋杀罪,3日出庭聆讯后被继续羁押,下次出庭日期为本月8日。
律师库鲁莫说,程思有过两次因家暴遭定罪的纪录。方成美及儿子方舟一直在躲避程思,2002年夫妇两人离婚后,方成美及方舟就搬离多伦多。库鲁莫承办方成美的离婚案,后来又把此案移交给渥太华律师办理。他又说,方成美曾在法庭的文件中指控程思打她、并致使她一只眼睛视力严重受损,她最终因此丢掉了在多伦多的一份教员工作。
这起家暴发生于2002年5月5日,程思因此被定罪,而当时15岁的方舟亲眼目睹了这起家暴。根据方成美提交给法庭的证言,程思2002年5月4日夜晚把老婆及儿子叫醒并叫他们至家中厨房。
律师库鲁莫在法庭中阅读方成美的证词说:「我们被命令站在他面前,他告诉我们:他是一家之主,所有人都要听从他的话。」程思次日醒来后,当他发现他妻子在墙上贴着字条写着「加拿大是个民主国家,人人平等」时,他火冒三丈。
库鲁莫说,程思击打方成美的头部,当方成美年老的母亲前来劝阻时遭程思推倒在地。方成美在呈递给法庭的证词中指出,家暴造成方舟学业受挫,在21岁时被迫要重读11年级的课程,方舟并因此要自杀;方舟还因此无法正常结交朋友。
方成美与程思1985年成婚,后从中国云南省昆明移民加拿大,先是租住在公寓中。方成美在昆明是一名大学讲师,程思则是一间化工公司的销售员,1997年两人移民加拿大后,方成美及儿子曾因程思的施暴离家前往庇护中心栖身。
方成美与程思夫妇曾购买了在多伦多北约克岷图路(Mintwood Dr)116号一处住宅,此房于2008年3月由安河高等法院法官裴思耒(Victor Paisley)判给方成美。库鲁莫称,程思拒绝搬离该屋,方成美及方舟也不敢回去居住,后来该屋由法院下令出售,程思及居住在该屋里的租客也收到法院的驱逐令(eviction or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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