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秋天的一个深夜﹐一名神色惊惶的华裔男子跑到烈治文山市以北皇帝镇某处民宅前大声求救﹐约克区警方闻讯赶往调查﹐却揭发出一宗骇人听闻的杀妻女3尸命案。经过长达3年的调查和司法程序﹐被控3项一级谋杀罪名的49岁华裔男子莫宝(Ken Bao Mac)﹐昨日终于在法庭上承认罪责较轻的3项二级谋杀罪。控方也在法庭上再次回顾﹐莫宝如何因为反对继女拍拖而与妻子多次发生争执﹐以致开枪射杀妻子何竹玲﹐继女赵倩(Jenny)和年仅4岁的亲生女莫雪(Lisa)﹐最后还焚尸灭。
检控官朗布尔(Michelle Rumble)宣读「共同承认事实」(Agreed Statement of Facts)时称﹐2007年10月14日晚﹐时年47岁的何竹玲外出回到士嘉堡华登路夹艾斯美亚路Barnsley Ct. 3号独立屋住所之后﹐与小1岁的丈夫莫宝发生了争执。2人争吵的原因是关于22岁女儿赵倩交男朋友的问题﹐当时4岁小女儿莫雪也在家中。
赶母女入客货车行凶再伏击继女
随着争执的升级﹐莫宝强行把何竹玲和莫雪两母女赶进停在车房内的一辆迷你客货车中﹐随后用一支早已握在在手中的手枪﹐首先对准何竹玲的头部右侧开枪﹐将何竹玲击毙﹐又开枪把女儿打死﹐枪击部位同样是头部。
没多久﹐出去约会的赵倩也返回家中。她走进主卧室之后﹐就被守候的莫宝用枪对准左侧太阳穴开枪射杀。莫宝抓住赵倩的两条腿把尸体向外拖﹐从主卧室经过走廊﹑厨房以及连接屋子及车房的走廊﹐最后进入车房﹐把赵倩的尸体扔进车内﹐压在何竹玲的尸体上。
在驾驶载有3具尸体的迷你客货车离开之前﹐莫宝将赵倩的外套扔进壁橱内装脏衣服的大篮子﹐然后脱下沾满何竹玲鲜血的桔黄色运动衣﹐还脱下沾满赵倩鲜血的裤子和袜子。
他莫宝在洗手间内洗手﹐浴室的浴缸﹑地板和洗手盆内有多处血﹐最后再穿上干净的衣服。
收拾妥当之后﹐莫宝开装有尸体的客货车离开住所。在行车途中﹐莫宝接到母亲的电话﹐患有肾病的莫母想找人帮她更换医用袋子。但因为可以做这一工作的何竹玲已经被他杀掉﹐于是莫宝就驾车前往姐姐秀梅(Sau Mok﹐音译)工作的公司﹐请姐姐帮忙。
在劝服姐姐之后﹐莫宝离开位于400号公路夹士刁路地区的公司﹐向北朝皇帝镇进发﹐最后开到16th Sideroad附近7th Concession Rd. 的尽头。
莫宝下车后﹐给尸体和客货车淋上汽油并点火焚烧。在这一过程中﹐莫宝曾试图开枪自杀﹐但火势太猛将莫宝的手脚烧伤﹐疼痛难忍的莫宝放弃了自杀的打算﹐跑向附近的民居求救。此时大概是深夜11时35分左右。
警员抵达现场时﹐正在接受救护员救治的莫宝向警员声称﹐有人要杀死他和他的全家。警员顺莫宝的指点﹐发现了已被烈焰吞没的迷你客货车。烈火熄灭之后﹐警员在车内先后发现何竹玲﹑赵倩和莫雪3人已经被火烧得残缺不全的遗骸﹐以及一把已发射了3发子弹的手枪。
莫宝承认罪责较轻二级谋杀罪
警方不久便看穿了莫宝的谎言﹐于2007年11月4日将其逮捕﹐并控以3项一级谋杀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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