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研究显示﹐联邦政府两年前修改法律﹐提高同意性交年龄到16岁﹐本应保护青少年免受性剥削。 但实际上﹐13岁以下的儿童是最有可能与成年人发生性行为的人﹐而旧法律早有保护他们。
专家表示﹐政府与其修订法律﹐改变同意性交年龄﹐从原本的14岁提高到16岁﹐不如采取更好措施﹐提高人们对现有法律的意识﹐改善执法措施。 联邦政府2008年修订法律﹐保护14岁和15岁青少年。 但卑诗大学(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护理与青少年医学教授塞怀克(Elizabeth Saewyc)表示﹐13岁以下的儿童才是性剥削最高风险的一群﹐因为他们最可能与成年人性交。
但警方高度赞扬联邦政府修法﹐说它是另一件执法工具﹐可打击那些在网上诱骗青少年的性罪犯。
卑诗大学的研究数据取自2008年《卑诗省青少年健康调查》(British Columbia Adolescent Health Survey)﹐全省超过2.9万名7年级到12年级学生接受调查﹐报告周二在《加拿大性学期刊》(Canadian Journal of Human Sexuality)发表。
研究发现﹐39%的青少年在12岁或更小时发生首次性行为﹐对象是20岁以上的人。 青少年在14、15岁初次性交﹐只有2%到3%的性对象最少20岁﹐多数人与年龄差距3岁以内的人发生性行为。
塞怀克表示﹐根据调查﹐卑诗省1992年约有37%的青少年﹐在14岁前发生性行为﹐2008年该数字为19%。 塞怀克建议性教育课程加入成年人性剥削内容。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