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无工作,无学识及无法令子女温饱,麦克劳德(Katarina MacLeod)在21岁时成为妓女。
她在宾顿市(Brampton)当性工作者17年,经常被客人殴打及强姦,也染上了毒瘾及酒瘾。
她表示,这些问题不是在车上或小巷发生,而是在妓院的关上门的房间之内。
巴克豪斯(左)周二在谈及反对卖淫的理由时落泪
现年38岁的麦克劳德已脱离了这个行业。她说,户内不比户外安全。
她与另一些前性工作者周二在安省高等法院之外表示,上周有关加拿大卖淫法的判例是「给与皮条客及毒贩的礼物」。
上月28日,法官希美尔(Susan Himel)推翻了刑法典对经营妓院,以卖淫维生及搭讪找客的禁止。
她在裁决中指出,有关的条文实际上危害性工作者,而非令这些人更为安全。
在加拿大,卖淫并非违法,但政府将连带的活动刑事化,从而试图阻拦。
如果这裁判在30天的等候期过后生效,妓女将可以在街上找客人,以及在家中或妓院接客,可以聘请保镳及会计师,不会有刑事麻烦的危险。
虽然有一些妓院及妓女欢迎这裁决,视之为他们的权利的胜利,司法部长倪可森(Rob Nicholson)表示,联邦政府将会认真考虑就这裁决进行上诉。
这批前性工作者表示,这裁决摧毁了用以保护妇孺的法律,并且所基于的假设会造成损害,就是不用理会妇女如何受到打击,男人应当何时想买淫都可以。
要求政府全面阻止卖淫
以多伦多为基地的倡权组织「性交易101」(Sex Trade 101)的创办人法尔(Natasha Falle)表示,推翻了这些法律,男人便有合法的权利在街上骚扰妇女,以及向妇女搭讪买淫。
巴蒂(Trisha Baptie)表示,这组织正要求政府採取进一步的措施来全面阻止卖淫。巴蒂为温哥华的前称为Exploited Voices now Educating的组织工作。她说,我们希望看到买淫行为属于非法,希望看到扯皮条行为属于非法。
她又说,她们知道的是把她们殴打及强姦的不是法律,而是男人,不是所在的地点不安全,而是所在的地点的那些与她们一起的男人不安全。她指称,给予妓女权利在家中或妓院经营不会令到在街上工作的妇女获得保护,例子是连环杀人犯皮克顿(Robert Pickton)的受害人。
该组织要求加拿大仿傚瑞典。这个国家于1999年把买淫行为刑事化,而卖淫则不视为刑事罪行。瑞典政府本年公布的1份报告显示,街头卖淫减少了50%。
现年24岁的巴克豪斯(Christine Barkhouse)落泪说,必需要知道街上有儿童,而她本身在11或12岁时遇到猥亵的搭讪。她说,这样做不对,将会有更多儿童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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