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份一份调查报告发现﹐虽然安省租户的平均收入不及业主的一半﹐然而﹐叁级政府给予业主的补贴竟是租户的6倍。其中一个主导今次调查机构加拿大柏文联会(CFAA)认为﹐此举正显示﹐叁级政府只利业主﹐有歧视租户之嫌。
联会指叁级政府歧视租户
有份主办今次调查报告的加拿大柏文联会主席John Dickie表示﹐希望叁级政府能正视问题。他又向当局提出两项建议﹕第一﹐别再推行有利业主的政策﹐令情况恶化﹔第二﹐未来应逐步引入有利租客的制度﹐令政策达致平衡。
该调查报告由加拿大柏文联会与安省房屋出租人联会(CFAA)共同主办。根据报告显示﹐2008年﹐安省每户私人业主平均收入达92,885元﹔每个租户则为45,558元﹐不及私人业主的一半。
可是﹐同年﹐全省约有318.4万户业主获省府84亿元的补贴﹐平均每户获2,629元补贴﹔另有142.3万租户获5.62亿元补贴﹐平均每户得395元。前者是后者逾6倍。
联邦政府给予867万户业主的资助共158亿元﹔相反﹐411万租户则只有13亿元。若以平均计算﹐每户业主可获1,823元﹐租户则只有308元。在市政府层面来说﹐业主亦获得补贴﹐但租户则完全没有。
Dickie表示﹐联邦政府与安省政府先后引入房屋装修煺税优惠与耆老业主物业税优惠﹐不约而同都为业主带来好处﹐却忽略了租客的需要。
他认为﹐各级政府未来应适当引入对租客有利的措施﹐但其同时亦强调﹐政府毋须撤销给予业主的优惠。
他举例说﹐政府可考虑减低业主经租赁所得的利得税﹐好让降低业主的租赁成本。在竞争激烈的租赁市场内﹐他相信这方法可令业主减低租金﹐令租户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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