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锦市太古广场的MHQ卡拉OK命案中的最后一名被告马梓航被判9年半徒刑。扣除其已被监禁的日子,他还须坐牢3年2个月,法庭还判马梓航终生禁止携带武器及随时向当局提供DNA样本。
此案发生于2007年5月30日晚8时,警方接报到太古广场MHQ Karaoke Box 处理一宗伤人案。时年19岁的华青沙龙 (Long「Owen」Sha译音)遭多人袭击身受重伤,并于当年6月2日在医院不治身亡。事件中另一位受害人,现居住在烈治文山市的现年23岁男子当时受轻伤,无须治疗。
警方后来公布了商场的保安录像图像,涉案的七人中有五人先后自首或被捕,随即开始了漫长的司法程序。
五名嫌犯先是面对一及谋杀或二级谋杀罪名,而后都改为误杀罪。其中,案发时26岁的Rodney Forde和20岁的Salman Qteifan先后各被判刑6年,案发时21岁的Andrew Cantelon被判刑7年6个月,案发时18岁的史培健 (Peijian「Steven」Shi译音)被法庭认定是此事的「发起人」,判刑9年。
虽法庭认为,马梓航在案发时仅18岁,之前也无不良纪录,但他是案件中三个主要打手之一,所以他被判刑期在五人中最重的。
陪审团已经认定,沙龙遇害案并不是一个有计划,有预谋的谋杀行动。但整件事是一宗故意伤人案,且是有组织的集团行动。而警方的调查称,此案与毒品交易有关。
马梓航稍早时在法庭上宣读了一份亲笔书写的中文信,请求沙龙的家人原谅。在信中称,「我知道,无论多少歉意和哀悼,都不会改变有人失去了儿子、哥哥、表亲或朋友的事实,唯一接近我感情的词语是我真的十分的对不起。」他称在事发之前,他从不认识受害人,也没有任何伤害他的意图。信中还说,「在那段不成熟的年纪,我相信许多错的事情,把我的时间和精力和错的、不好的朋友花在一起。我说这些并不是在逃避责任,我接受我应负的所有责任,我只是想解释为什么我的人生会和沙龙相交。」
至今为止,案发时20岁嫌犯李朋 (Peng Li译音)和当时未成年的华青嫌犯仍在逃,这两人都被控一级谋杀。而李朋住在中国的母亲曾呼吁儿子寻求法律意见,并安排向约克郡警方自首,但至今未见其踪影。
受害人沙龙随父母从中国大陆移居加国时年仅12岁。其去世后,沙龙的父母将儿子的眼睛和大脑捐赠出来,遗爱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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