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有7万人因在2009年「超额」存款入免税帐户(TFSA)﹐今年6月初已陆续收到联邦税务局寄来的罚单。最近有一个好消息是﹐联邦税务局已宣布,09年超额存款的这批人﹐考虑到他们是在项目展开的第一年犯错﹐因此免除罚款。
联邦税务局上月26日发布新闻稿表示﹐由于09年是免税账户推出的第一年﹐了解到很多市民对细节不清楚﹐因此决定适当放宽政策﹐对那些在09年「超额」存款入免税帐户的人﹐不予罚款。
5000元限额并非结存总数
很多市民以为﹐免税账户可以任意提款﹐然后再存回去﹐只要账户里面保持在5000元以下。然而﹐实际的规定是﹐总「累计存入」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
家住旺市的陈小姐日前向本报讲述了她的罚款遭遇。去年3月她在一个本地银行的网页上新开了一个免税储蓄账户(TFSA saving account)﹐存入2,000元﹐而她在这间银行还有一个普通储蓄账户﹐里面有7,000至8,000元。
她说﹐每次需要钱时﹐她就从免税储蓄账户中取出数千元﹐过一段时间再从普通账户储蓄存回去﹐在两个账户之间多次转账。
例如她去年3月17日开户后存入了2,000元﹐4月9日提出了1,900元﹐20日再存入2,800元﹐同时又提出2800元﹐4月27日再存入3,900元。(注意﹐这时候陈小姐已累计存入2,000+2,800+3,900=7,800元进入免税账户﹐超过了政府规定的5,000元)。
陈小姐一直重复这样的操作﹐直到今年6月初收到联邦税务局寄来罚单﹐才恍然大悟。根据账单﹐陈小姐09年向免税帐户存款11次﹐每次在1,000元至6,000元﹐「累计」存款26,000元﹔她提款12次﹐总提款21,000元(可见她一直努力使账户保持在5,000元。)
由于政府在计算罚款时﹐是按照每月超出部分的1%来累计计算﹐因而她需缴506元的罚款。另外﹐由于她在同一间银行有2个储蓄账户(一个免税﹐一个普通)﹐因而在存款和提款时﹐很容易将2个账户混淆。
她说﹐一次她在柜存入2,000元﹐结果不小心存入了免税账户﹐「如果我是存10万﹐那岂不是天价的罚款」﹔还有一次她去台湾旅游﹐在当地ATM机上提款了800元﹐由于提款机不会显示哪个是免税帐户﹐因此她又错误地从免税账户中提款﹐回到加国看到款被提走﹐就立即补上。
对这番遭遇﹐陈小姐大呼冤枉﹐也有些气愤﹐觉得政府和银行都有责任。她认为﹐银行在她于网上开户时﹐没有明显文字提醒她「累计存款不得超过5,000元」﹐也没有标志出两个储蓄帐户的不同﹐而政府推出这项目时﹐没有足够教育大众。
陈小姐已去信税务局解释情况﹐请求豁免罚款。当记者告诉她﹐政府已有政策﹐免除09年这些人的责任时﹐她既高兴﹐又有点担忧﹐因为她2010年头半年还有约300元罚款﹐她说﹐「政府能否把2010年的罚款也免除呢。」
另一位王女士也有类似遭遇﹐但情节较轻。她09年存入5,000元免税账户﹐2010年再存入5,000元﹐后来有事﹐提出5,000元﹐又再存入5,000元。她说﹐完全不知道政府还有这个「累计存入」的规定。她目前虽尚未收到罚单﹐但也希望政府能免除2010年的罚款。
有银行网上设系统阻超额存款
另外一位蓝先生就非常幸运﹐他说﹐原本也是从免税账户中提了数千元出来﹐后来试图网上再存入﹐但发现该银行拒绝该操作﹐「原本要投诉该银行网上服务出了问题﹐结果却逃过罚款。」他说﹐是否其他银行也应效法﹐主动设置系统阻止市民多次存入。
据了解﹐自2009年免税账户推出以来﹐全国共有470万人开设﹐而收到罚单的7万人﹐只占据总人数的4.7%。联邦税务局呼吁收到罚单的市民﹐要去信提出解释。如果没有提出解释﹐一份评估表就会发出﹐这时﹐用户可正式提出要求免除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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