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璇步出法庭后,接受记者采访。(翁晓青摄)
因淹死4岁女儿陈嘉嘉而被控二级谋杀罪成的华裔女子彭璇,去年底获加拿大安省上诉法庭推翻裁决后,控辩双方律师达成协议,控方改控彭璇误杀罪名,彭璇当庭愿意认罪。法官15日判被告彭璇监5年1天,以及出狱后监守行为三年。因彭璇已经被关押30个月,按照判刑前的羁押期以双倍计算,她已经服刑期满,被当庭释放。
难抑气愤 华裔母亲失手溺死“不听话”女儿
15日出庭时身穿粉白相间条纹毛衣的彭璇,梳理整齐,看起来精神不错,见到翻译时还嘴角微微上弯点头示意,并回头环视旁听席似乎在找人。检控官利维 (Levy Joshua)首先宣读了控辩双方共同认可的事实陈述。
根据陈述,2004年7月12日,是彭璇近三年时间以来,首次独自照看患有自闭症的四岁女儿陈嘉嘉,(之前主要都是由彭璇的母亲照顾小孩),同时还要处理其它家务。嘉嘉十分顽皮,不肯午睡,自己到冰箱中拿取房客的食物吃,脱去衣服试图爬进盛满水的浴缸。彭璇多次劝阻但徒劳无功,当日房内闷热难耐,彭璇在极度压力和气愤下,一瞬间精神崩溃,将嘉嘉的头按到水中。当彭璇意识到嘉嘉已经没有知觉,试图将她救醒时已经太晚了,嘉嘉再也没有醒过来。
在7月12日嘉嘉溺毙之前,彭璇刚刚从医生那里得知,女儿患有不可治愈的自闭症,生活难以自理终生需要他人的照顾。
检控官表示,彭璇对女儿的死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考虑到她无犯罪纪录、也没有杀人的意图,以及她的精神健康状况,建议量刑5年1 天。
彭璇:我想要小孩,会当一个好母亲
彭璇的辩护律师洪秉政在庭上表示,彭璇在加拿大鲜有亲友,她的母亲多次申请加拿大签证均未获批准,因此彭璇计划将来返回中国。彭璇对这些事实表示承认。
法官Nordheimer在宣判前,问彭璇还有什么话想说,她表示,“I still want to have another baby. I want to be a good mother. I won't kill another baby(我想要小孩。我不会再杀另一个小孩,我会当一个好母亲。)”。之后法官宣布休庭。
经过15分钟的休庭,法官宣布,基于以下理由接受控辩双方的联合陈辞:过失杀人罪的量刑范围非常广;由于被告已承认罪名,因此不必再进行审理;被告存在精神健康方面的特殊情况;被告对公众安全不构成威胁。法官最后判处彭璇监禁5年零1天,按照羁押期双倍抵销刑期计算,被关押了30个月的彭璇,相当于已经服刑60个月,加上昨日一天,她已经服刑期满,当庭获得释放。但她仍必须监守行为三年,在此期间,要定期向警方报告;若要离开安省,也必须得到感化官的书面认可法庭同时留下了彭璇DNA的样本,以作备案。
重审获释,彭璇想回中国调养身体
重获自由的彭璇15日在法庭外表示,她爱自己的女儿,六年前的所作所为是她一生做过的最愚蠢最后悔的事。目前她计划先回中国调养身体,将来还要再返回加拿大,重新成个家,希望再要个孩子。
彭璇步出法庭后,受到众多中西媒体的采访。她表示,案发后一直心情沉重,6年前那一瞬间是恐怖的时刻,是她做过的最愚蠢的事,将会后悔一生。她表示曾经因为看不到希望想过自杀。彭璇说她很爱自己的女儿,美丽的女儿是她的骄傲,她经常在梦中听见嘉嘉喊妈妈,但她同时表示痛恨自闭症。
彭璇还觉得自己付出了很多,但自己毕竟做了不该做的事,是要负责任的。重获自由后她感觉放下了一个很重的担子。 回忆狱中的生活,彭璇表示饮食很不习惯,现在非常想吃中式饭菜,
彭璇说前一天与自己的妈妈通了电话,妈妈在等她回家。她计划回国调养一段时间,然后返回加拿大找份工作,重新成家。更希望再要一个孩子,她说确定自己会是一个好的母亲。至于是否会申请妈妈来加拿大,她说目前自己的处境没有能力申请妈妈来。
彭璇的辩护律师洪秉政表示,彭璇的前夫陈行壮已经再婚。彭璇出狱后无处居住,自己为她安排了一个地方暂时栖身,如果政府可以提供精神健康相关的照顾场所,彭璇也会考虑接受。
彭璇表示理解丈夫离婚的决定,她说陈行壮支持了自己很长时间,现在他仍是自己最好的朋友,她会打电话告诉他出狱的事情。
彭璇于2005年2月28日被警方拘捕,初审被控其一级谋杀罪,并于2006年10月18日在安省高等法院以二级谋杀罪正式开庭审理。2008年3月 14日,法庭以二级谋杀罪判决彭璇终生监禁,10年内不得假释。后彭璇向安省上诉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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