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前检察长布莱恩特(Michael Bryant)去年8月31日和多伦多一名自行车速递员雪柏德(Darcy Allan Sheppard)发生冲突,结果速递员当场死亡。布莱恩特被当场拘捕,随后被控以刑事疏忽造成他人死亡、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等两项罪名。由于布莱恩特的特殊身份,他在安省司法厅人脉丰富,而且全是当年的部下,为避免闲话,安省司法厅当天决定延聘温哥华的一名有名望的律师,来负责对布的起诉。但是,这位律师在本周二决定,撤销对布莱恩特的全部指控,让他当场恢复清白之身。
事情引起震惊。人们的一大疑问是,布莱恩特的前司法厅长身份,是否对本案的结果起到了影响作用?换言之,如果不是布莱恩特,而是寻常人等,能够获得相同结果吗?笔者经过认真地阅读了相关资料,感觉布某乃自救成功,并未获得什么特殊待遇。
纵观资料,检控官最终决定撤诉的基础材料之一,是事发前的8月11日,目前已死去的速递员雪柏德对另一名BMW汽车车主的攻击。当时,这位速递员尖叫着、咒骂着,然后贴近司机一侧的车窗,将手臂伸了进去,抓住方向盘。这一幕被一位律师从一个2楼的窗口拍摄了下来。
事件发生在市中心A夹S路的地段。(这条S路是市中心的一条马路,并非本市贯穿东西的那条大马路)。这位被攻击的司机日前接受本地媒体时表示,速递员进攻他是在没什么原因的情况下发生的。他表示他当时坐在车内,“那家伙过来,就对我开始大喊大叫”。
这叫做无独有偶。如果布莱恩特的情况是单独发生的,那是一种情况。但是,就在8月份就发生了4宗类似的事件,那么就可以令人想到速递员的个人素质问题。其中一位被速递员进攻的老妇称速递员是个“疯子”。
检控官在叙述这些事件时表示,之所以将它们提出来,是因为这些事件和本案在法律上是十分相关的。并非为了抹黑速递员,也决不是说他死得活该。
于是来到8月31日速递员之死的那个晚上。死后检验发现,当速递员向布氏进攻时,速递员体内的酒精浓度是驾车允许数值的2倍。布氏夫妇当时正庆祝完他们的周年纪念准备回家。 当布的汽车和速递员的自行车遭遇时,布停顿了一会儿,但当他打算加速时,速递员将背包摔到他的车上,也跳上汽车。车沿路向西滑行,时速为34公里。西去100米处,有一个消防喉。速递员被消防喉撞到地上,头部触地,遭到致命伤。检控官认为,当醉酒的速递员愤怒地进攻布时,布驾车撤离,是合理行为。 综上所述,负责检控的温哥华律师认为,被告的罪名无法证实,决定撤诉。 其实救了布莱恩特的是他自己。因为正如前面所讲,关键是找到8月份内曾经遭受速递员袭击的司机们。如果有当事人、目击者的证词,固然好,但如果能够提供照片,那就近乎完美。布莱恩的一方提供了速递员进攻BMW司机时的照片。 飞来横祸发生之后,布自组了一个调查组。笔者当时不明白,自组调查组为什么?这张照片是他聘请的私人调查公司找到的。这公司收费是5万元到7.5万元。 那位温哥华律师称,如果当时就有这些资料,那么当时不会控布这些罪名。速递员的父亲当天在现场向大批传媒表示,检控方尊重地倾听了他所说的一切。他接受检控方的决定。 这个故事很有意思,从权势是否可以受到约束,到在一个民主法制社会遇到飞来的祸事时怎么办,应该都能引起我们广泛的联想。作者:余若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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