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前华裔公共卫生官员Kerry Wong,因渎职而被判敲诈和违反诚信罪,20日被法官特罗特判处15个月的有条件释放。
被认为是加国有史以来第一宗因渎职而被判罪成的公共卫生官员Kerry Wong,20日宣判。法官特罗特(Gary Trotter)在判词中称,虽然Kerry Wong的做法给一对努力工作的华人新移民夫妇造成了很大的困扰,对政府部门的公信力造成很大损害,但因为媒体的广泛报道,以及舆论的谴责,已经是对被告 最严厉的惩罚,因此毋须判Kerry Wong坐牢而是有条件释放(Conditional Sentencing)。
在20日在判刑聆讯上检控官蒙特穆罗(Melisa Montemurro)提醒法官称,Kerry Wong所犯的敲诈和违反诚信罪行非常严重,因为这动摇了加拿大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因此要求法官考虑15至18个月的监禁刑罚。
据多市卫生环境处主任迪伯格(Ron De Burger)表示,在他46年从事公共卫生督察工作以来,头一次听说有这部门官员因滥用职权而被警方检控,且最后还罪成。因此Kerry Wong可以被认为是加拿大有史以来第一个被控违反诚信罪成的公共卫生官员。
Kerry Wong的律师科比(Daniel Kirby)在为当事人争取减轻刑罚时称,被告从未有过犯罪纪录,在这宗敲诈案中从未获得金钱利益,从未对受害人使用过暴力或威胁使用暴力。
“我的当事人不是危险人物,不需要将他监禁起来以免危害公众。在他被解雇前,包括在这次敲诈事件中,他都一直履行他的卫生督察责任,并未有玩忽职守而令公众的 健康处于危险之中。因此请法官手下留情。”
法官特罗特在考虑了几个钟头之后宣布,Kerry Wong作为卫生督察,原本须臾不可忘记自己的公仆身份不但要有诚信,更不能利用自己的职权为个人谋取利益,而且政府已经为他提供了一份相当丰厚的薪水。 “但他还是利欲熏心地勒索一对华人新移民夫妇,而且始终没有悔改之意,至今不肯说出他犯案的原因。”
最后,法官判Kerry Wong15个月的有条件释放,其中6个月是要在家软禁(House Arrest),此外还要为小区无偿服务100小时。
据了 解,Kerry Wong一案发生在2007年7月,当时被告前往市西韦斯顿路(Weston Rd.) 2833号的Weston Sports Bar & Cafe酒吧作卫生检查。酒吧的华人新移民东主夫妇指Kerry Wong索取贿赂1,400加元(约合1,400美元),作为找人取消2,500元(约合2,500美元)卫生告票的报酬。3人于2007年7月25日在 酒吧会面后,Kerry Wong在附近的加油站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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