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弗雷泽研究所(Fraser Institute)周一发表的报告,过去49年来,加拿大人的纳税支出增幅超过其它家庭支出。
报告指出,1961年至2009年,加拿大家庭平均纳税支出增加1624%,住房支出增长1198%,食物支出增加559%,穿衣支出增加526%。
2009年,加拿大家庭平均收入69,175元,总纳税支出为28,878元,占收入的41.7%。1961年,加拿大家庭平均收入5,000元,总纳税支出1,675元,占收入的33.5%。
报告作者之一,弗雷泽研究所高级经济师Niels Veldhuis说,各级政府的税收在家庭收入中所占比例比食品、穿衣和住房等必须消费都要高,而且其涨幅也超过其它支出。Veldhuis还指出,个人所得税仅占2009年加拿大家庭平均纳税支出的1/3。
弗雷泽研究所计算的家庭纳税支出包括加拿大人向联邦、省和当地政府所缴纳的各种税款,包括直接税款,如个人所得税、销售税、失业保险和加拿大养老金计划(Canadian Pension Plan),还有各种“隐性”税收,如进口税、烟酒特许权税、娱乐税和汽油税。
同时,BMO Nesbitt Burns在周一发表的调查报告称,37%加拿大人不敢肯定自己利用了能够得到的所有纳税优惠,89%的加拿大人不确定最近的税收改革对个人有什么影响。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