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列为「不安全国」华裔申请难民将保住上诉权
联邦移民部长康尼昨日提出难民申请改革措施,以杜绝现时制度上的滥用,并有助加快整个申请程序,当中将包括会把民主国家列入安全类别,限制该类别的被拒申请人提出上诉,但相信中国将不被列入该类别之中。而日后被拒的申请人,将会于上诉失败后的1年内被遣返,也被限制滥用「遣返前风险评估」或「人道移民申请」途径留加。
在昨日所提出的改革法案当中,将包括在移民及难民局(IRB)内增设难民上诉部门(Refugee Appeal Division),以及制定一个「安全原居地国家」(Safe Countries of Origin)名单。今后将只有并非来自名单上国家的被拒申请人,才有机会向该上诉部门提出上诉,但所有被拒的申请人日后均继续可要求联邦法庭核审他们败诉的申请。
康尼昨日接受明报专访时称,虽然该名单目前尚未被定出,但由于其中的準则是该国家要有完全的民主机制及遵守国际人权公约,所以他相信中国不会被列入该名单之内。
由于议案列出的条款包括取消来自被加国视为民主国家寻求庇护人士的上诉程序,随即被评为「不公平」条款。
康尼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现行程序「出了毛病」,因为部分寻求庇护的人滥用制度,在轮候的移民人龙插队进入加国。
联邦移民部长康尼在记者会宣布难民申请改革措施。
「不安全国」 将有2次上诉机会 败诉后1年内遣返
假如新制度最终获得国会同意,将会在大多伦多地区试行
来自中国的申请人日后将跟其他非名单国家的申请人一样,被拒的可分别有1次向难民局上诉部门及1次向联邦法庭上诉的机会,如最终都是败诉,将会在败诉后的1年内(现时平均4.5年)被遣返。
按今次建议的改革,每个难民申请日后会在被转介到难民局的8天之内,将有官员接见申请人,来为準备难民聆讯收集资料,聆讯将缩短至在提出申请的60天内(现时要19个月)进行。
至于被拒的申请人,日后利用「遣返前风险评估」或「人道移民申请」途径留加的选择,亦将受到限制。被拒申请人如在难民局的最终裁决的1年之内未被遣返,才可选择使用这些途径。
康尼称,被拒申请人日后只能选择提出上诉,或是提出人道留加申请,并不能两者都进行。他不讳言,日后很多以往最终成功留加(如先后数名华裔单亲母亲)的例子,在改革后将较难成功,当局今后并不会鼓励这种滥用,如申请人的难民申请被拒及上诉失败后,当局将会进行遣返。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