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国会当地时间30日将提出的难民制度改革,将加快申请被拒者的遣返程序。中国远华走私集团主嫌赖昌星在加申请难民案,从2000年提出申请,及其后被拒而再三上诉,迄今已延宕近10年,赖昌星是否也在加快遣返之列?这引发各界关注。
报道指出,知情者从两大方面对此进行分析,赖案不大可能受影响:
第一,这次改革将减少一些法律上诉管道,但迄未透露如何减少,事实上这些管道与加国尊重人权的法律精神有盘根错节的关系,实在看不出可以如何开刀予以减少。
第二,赖昌星案已经历所有上诉程序,目前是重新进行“遣返前风险评估”,到了这个阶段恐亦无法再开铡处理。
按现制度,难民申请经“移民暨难民委员会”(IRB)审理若不获批准,申请人可提请司法复核,亦即所谓上诉,若法庭判定IRB审理不合乎事实或法理,可提交联邦上诉法院审理或发回IRB重审,最后还可上诉至最高法院。
若案子仍无法通过,申请人可要求进行“遣返前风险评估”,只有确定遣返后安全无虞才予遣返,目前赖案即处于此最后阶段,但这最后程序要花多少时间也无从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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