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德蒙顿市(Edmonton)一名男子因强奸同居妻子的16岁妹妹在周三被法官判刑3年。
法官还令他将自己的DNA样本提交给加拿大DNA数据库,并且在释放后,他的名字要列入性犯罪者名单20年。为保护受害者(现在17岁),这名男子的身份不能曝光。
判决前,这名男子本来要宣读自己写的道歉信,但因泣不成声由律师代为宣读。男子在信中为背叛受害者而道歉,称他感到无地自容并十分后悔。“我恨自己的所作所为,我永远也无法原谅自己。”他写道。
根据各方认同的事实声明,受害者自2004年就和姐姐以及姐夫一起生活,而且男子对她有监护责任。2009年2月13日的晚上,这三人在一起打牌喝酒,期间大谈性话题,男子还称受害者非常惹火。最后他们各自回去睡觉。然而,受害者在早上6点醒来时发现这名男子趴在她身上,继而尖叫,称他强奸犯。
很快,男子承认他于凌晨脱去受害者衣裤,先是口交,然后强奸了她。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