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西南部一名35岁男子性侵犯自己4岁女儿并将画面在一个恋童癖者经常访问的网络聊天室里播放。近日,安省上诉法院(Ontario Court of Appeal)对他的判刑加重了几乎一倍。
2007年12月男子被判四年监禁和三年狱外察看,后来获得假释,目前正接受治疗。不过由上诉法院三名法官组成的审判组认为他应该被送回监狱,将判决更改为7年监禁。
法官Kathryn Feldman在周一做出的判决中写道:“本案的初始判决结果太轻,为维护司法公正,法院必须进行干预。”Feldman法官暗示如果公诉方不是曾提出监禁7年的要求,上诉法院还可能对该男子判更长时间的监禁。
案情始末
2007年,这名父亲承认检方对其两项性侵犯和五项其他儿童色情相关的指控。
法庭获知,这名男子一开始将几张女儿的照片发给一名在网上假扮恋童癖者的警察,后来男子称有个“惊喜”送给这名警察,而后打开网络摄像头,将他性侵犯女儿的画片放给警察看。这名男子于当天被捕,他的女儿也被送到了儿童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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