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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通缉犯申请加拿大难民被拒 上诉仍遭驳回 |
www.sinoca.com 2010-01-16 世界日报 [复制链接] 字体:大 中 小 |
记者阮耀毅报导, 台湾诈欺通缉犯廖志宇(译音,Chi Yu Liao)以返台后无法获得司法公平审判为由向加国政府提出难民申请,其独子亦宣称返台后会被台湾当局扣为人质,要胁父母返台。但移民局认为廖某全家并无遭台湾政府迫害的风险,拒绝其申请。三人不服提出司法覆核,但仍遭上诉庭驳回。
廖志宇全家于1999年2月持临时工作签证抵达加拿大,同年7月13日台北地方法院以涉嫌诈欺取财为由对其发布通缉。但廖志宇向加国政府声称抵达加拿大前对将被通缉之事一无所知。
2000年8月廖志宇因在台湾涉及的诈欺案件遭加国移民官员逮捕,但不久即获释。2002年5月23日移民及难民局裁审官以廖志宇抵达加拿大前曾在境外犯罪为由发出遣返令,但五日后联邦法庭法官要求暂缓执行遣返。
尽管移民局不再寻求遣返廖志宇,但他宣称接获台湾代表律师的讯息,指台湾当局仍持续对他通缉,他与家人如果返回台湾根本无法获得公平审判,于是他与家人在2003年12月向移民局提出难民申请。他的儿子廖树汉(Shu Han Liao)也声称一旦返台将被台湾当局扣为人质,胁迫父母归案。
他们的难民申请案经过冗长辩论,期间并发现翻译内容有问题,直到2009年2月移民法庭准备进行最终裁决,但廖志宇透过代表律师要求将裁决日期延后,以便准备更多证明文件,但遭移民法庭拒绝。
去年3月17日,移民法庭法官认为廖全家返台后并无遭台湾当局迫害的风险,不符难民条件而拒绝其申请。
但廖志宇全家对裁决不服,向联邦法庭提出司法覆核。今年1月4日多伦多联邦法庭法官做出裁决,认为并无积极证据显示廖志宇所谓的证明文件对其难民申请有重大影响,因此移民法庭拒绝将廖志宇申请案裁决日期延后的决定并无不当,也未侵犯其宪法权益。
移民法官亦认定廖志宇全家返台后没有遭当局迫害风险的推论亦属合理,因此驳回廖志宇司法覆核申请,维持移民法庭原判。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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