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02年底被捕的地产经纪卓一帆昨日判刑,据负责监察本地地产经纪执业行为的安省地产评议会(RECO)文件显示,被起诉后一直有从事地产工作的卓一帆,曾因违反註册条件及过往操守问题,于2008年12月被吊销牌照,虽然卓曾于今年中就此上诉,但最终被驳回,维持吊销其地产经纪牌的决定。
安省地产评议会传讯经理凯怡(Sherri Haigh)表示,根据法例赋予的权力,任何涉嫌不诚实或专业操守出现问题的註册地产经纪,评议会发牌官(RECO's Registrar)可以颁布提案,吊销该名地产经纪的註册牌照。她相信评议会的发牌官及投诉机制,足够监察本地地产经纪之操守,同时评议会欢迎市民向评议会投诉怀疑涉及违规行为的地产经纪。
若涉事地产经纪涉及的违规行为严重,发牌官可考虑即时颁布提案,吊销该地产经纪牌照,发牌官亦可视乎情况,留待一般情形下每两年续牌一次的地产经纪,在申请更新註册牌照时才提案吊销其牌照。被发牌官吊销牌照的地产经纪可于牌照上诉法庭提呈上诉。
根据安省地产评议会有关卓一帆上诉事宜的文件显示,卓一帆于2002年底被约克区警方起诉涉嫌多项与操控大麻屋及毒品等有关罪名,当时评议会曾要求卓一帆须向评议会更新其审讯及被起诉罪名的新进展,作为获续牌的条件,而卓一帆同意该附加条件。
不过当卓一帆于2007年8月份向评议会要求续牌两年的申请中,没有提及他于2006年曾向法庭承认部分控罪,以及向评议会更新被起诉的最新情况,即使卓一帆透过代表律师林彼德,辩称2006年的认罪事宜出现错误而未知会评议会,评议会发牌官并不接受该解释,认为卓一帆违反了被警方起诉后,评议会发牌官准其续牌的附加条件,并在牌照上诉法庭驳回卓一帆有关评议会吊销其地产经纪牌照之上诉。
控辩先研究判词 再考虑是否上诉
地产经纪卓一帆被控与大麻种植及洗黑钱有关案件昨天宣判,主控官玛菲丝及负责跟进此案的探长卢斯维夫(Det. Dave Noseworthy)表示,该宗漫长聆讯程序的案件总算告一段落,控方认为法官对卓一帆之量刑,不能反映所犯罪行的严重性,认为量刑或可再多一点。
玛菲丝指出,她会先研究法官判词,再决定会否于30日内提出上诉。至于案中来自11个家庭的受害房屋业主,会否联袂向卓追讨索偿。玛菲丝则称,业主会否循民事诉讼追讨是业主们的决定,但业主有权就案件对他们的各项损失进行追讨事宜。
卓一帆代表律师林彼德称,法官对他的当事人的判刑,与辩方所希望容许卓一帆获有条件刑罚有极大出入,将会与卓一帆的家人商讨,并研究法官判词才决定会否上诉;获准撤销所有控罪的卓妻及卓之兄长Mike Trac,两人之代表律师麦卓斯尼(Bruce McChesney)则称,两名当事人获撤销控罪,让两人获得清白之名,结果令他满意。
使用虚拟租客租屋
卓一帆案涉及的司法程序歷时达7年,根据《控辩双方案情同意文件》指出,被告卓一帆涉伙同另一名在逃女主犯吴绶珊,于2000年9月至02年12月期间,操控54间位于大多伦多地区的房屋,卓一帆更使用「虚拟租客」的身分及名字租屋等,利用上述数目的房屋栽种大麻及盗电,案中所涉及大麻数量多达27,500株,除11个家庭的房屋业主因为该案蒙受精神及财物损失外,多家电力公司亦因其盗电而受害。
文件同时指出,卓一帆承认利用多个银行户口「洗黑钱」,这些户口有与妻子李敏宜或其他人联名,有的是以其开设的两家数字公司为名的户口,卓所承认涉及的「洗黑钱」金额为76万元。卓一帆同时涉及瞒税多达30万元。